欢迎访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无障碍浏览 | 联系我们 |
智能检索 |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故事

绿叶这样“扶”红花!

  • 作者: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绿叶这样“扶”红花!

济南中院魏希贵审判团队办案故事!

来源:济南中院宣传办公室

    这份对账单,谁签的?魏希贵审判团队开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将通过庭审给出一个答案……

    “鉴于你们不同意调解,本庭将择期作出判决!”审判长魏希贵宣布休庭。

    这是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魏希贵审判团队审理的一起普通的二审买卖合同纠纷案。本案的案情说起来也并不复杂,但却真实记录了该团队日常的一个工作场景。

早上一上班,书记员就领回一批刚立案的卷宗。魏希贵审判团队每一天的工作,都是从这样的场景开启的。

第一时间把案件分发到承办法官手中,丝毫不能马虎。

法官助理打电话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法官助理承担着大量庭前准备工作,包括阅卷、调前调解、归纳案件争议焦点、起草裁判文书初稿等工作,责任重大。

因本案一笔债务的计算问题,栾钧霞法官和法官助理小王有不同意见。

承办法官宋海东(左三)与合议庭成员正在讨论案件,书记员进来报告:“当事人已通知了!”

经过充分准备,本案确定了开庭日期。开庭之前,审判长魏希贵、承办法官宋海东与法官栾钧霞再次就本案的一些细节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法官助理杨晓辉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笔迹鉴定书

    在这起案件中,刘某诉称,其在经营服装生意时,杨某在其店内进货,在欠下了一笔4万余元的服装款后,便不再来进货了。刘某曾多次要求杨某结清货款,杨某均不理睬。后来,刘某以盘点的名义,让杨某签下了一份对账单,并据此起诉杨某要求其交纳货款。而杨某则称,这份手写的欠条并不是他亲自签的,并要求做笔迹鉴定。这份笔记存疑的对账单,成为了案件的关键焦点。

“你们愿意接受调解吗?”审判长魏希贵提出调解建议,但原被告在法庭上双方互不相让,均不同意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

    这起案件由魏希贵担任审判长,员额法官宋海东具体承办。2018年5月8日,法庭向当事人送达了笔迹鉴定书。鉴定书显示,笔记无法确定。由于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这起案件虽说是一件小案,但我们不敢稍有松懈。在大家眼里,没有大案小案之分,每一起案件都要精心准备,一丝不苟,追求审判质效的‘黄金品质’,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审判长魏希贵说。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