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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撒泼耍横 法院:拘!罚!

  • 作者:临沭法院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日前,临沭县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内,审判人员正在依法对刘某诉吴某离婚纠纷进行庭前调解,但吴某及其代理人张某拒不接受调解,案件进入开庭审理阶段。

  在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时,刘某对张某代理吴某进行诉讼的资格提出异议。鉴于此,审判人员决定休庭查实后再继续开庭。但张某及吴某对审判人员的决定极为不满,多次出言顶撞审判人员并肆无忌惮在法庭内高声喧哗,态度嚣张蛮横,不听从法庭工作人员指挥,藐视法庭,直到法警到达审判庭后二人才罢休离场。

  之后,吴某向法院递交了回避申请,要求审判人员回避,法院审查后依法驳回了其回避申请。吴某不服,又采取短信、书信的方式威胁、诬陷、辱骂审判人员,给法官的工作生活带来了困扰,严重损害了法官的名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临沭法院在充分调查了解的情况下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

  在法庭上侮辱、谩骂审判人员,伤害的不仅仅是法官个人,更是对司法尊严和法律权威的破坏。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理性表达诉求,否则必将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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