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宁市兖州区法院以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区域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坚持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理念,因案施策、一企一策,能重整的积极重整、当出清的依法出清,持续打造完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新模式,为优化社会资源配置、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以来,共受理企业破产案件15件,涉及企业21家,安置职工7026人,盘活企业资产19.9亿元,化解银行不良贷款100余亿元,助力13家企业重新走向良性发展之路,积极打造破产审判“兖州模式”。
一、以党的领导为根本,凝聚府院联动合力,实现“凤凰涅槃”
兖州区作为综合实力“全国百强区”,规模以上企业160家,传统工业企业占比高,新旧动能转换任务繁重,破产案件多,破产企业职工多、负债高。面对巨大的破产审判压力,兖州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先后27次就破产审判向区委专项汇报,拟定并提交区政府研究审议《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府院联动”格局,建立便捷高效、四通八达的破产事项办理“互联网”。
兖州肉联厂是50年代成立、拥有近70年经营历史的省属国有资产企业,曾在2000年进行破产清算。2001年8月,深圳创世纪投资有限公司出资购买兖州肉联厂破产资产后设立兖州创世纪肉类联合有限公司,兖州区政府将331.1亩土地出让给兖州创世纪肉类联合有限公司,土地出让金用于职工安置。后因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高层管理人员于2003年2月擅自撤离公司,造成公司长期停产。停产期间,企业职工常年信访,导致当地党委、政府在企业职工安抚、债权人权益维护等方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
在“去产能”的背景下,2014年11月,兖州法院从区委发展大局出发,积极尝试、大胆探索,依法裁定受理由第二顺位债权人——税务机关提起的对兖州创世纪肉类联合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由于该企业涉案资产数额巨大、事关近3000余人的生计、信访问题层出不穷,案件办理难度空前,仅靠法院和管理人的力量难以圆满完成清算任务。
面对上述困难和挑战,兖州法院紧紧依靠区委领导,推动区委研究制定《支持人民法院推进兖州创世纪公司破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两名区委常委任组长,法院、公安、城管、人社、财政等三十多个部门参与的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破产清算、资产清查、信访维稳、宣传后勤保障等专门工作组,进驻企业开展清理资产、职工安置等工作。
2018年底,兖州创世纪肉类联合有限公司成功清算,3000余名职工全部再就业,盘活闲置土地331.1亩,促进经济要素合理高效流转,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二、以健全机制为核心,积极对接招商引资,推进“腾笼换鸟”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破产审判纳入“一把手工程”,院长挂帅、亲自督导,设立审理破产案件专门合议庭,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定期分析研讨案件办理情况,形成精英化、专业化审理模式。二是规范诉前引导,制定《破产案件提交材料清单》,分类指导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立案,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申请实行“一次性”办结。三是强化繁简分流,出台《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工作指引》,并联审判事项,优化审判流程,缩短办案周期。四是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借助互联网法庭、“钉钉”网络平台召开线上债权人会议,确保疫情期间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正常推进,提高破产审判智慧化水平。
在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兖州法院坚持“快立快审”+“招商引资”原则,加快出清步伐,全力盘活资产,取得良好效果。
山东冠远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远公司)系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拥有职工801人,主要从事焦炉煤气、煤焦油、粗苯、甲醇等化工制品的提取加工,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于2016年9月被环保部勒令停产,仅20余名职工留守,占地810余亩的厂区、煤炭运输专线以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完全处于闲置状态,造成极大浪费。企业职工因安置方案、养老保险等诉求多次到当地党委、政府信访。同时,因冠远公司突然停产,造成多达2800余吨固态尾废和7000余立方米液态尾废亟需无害化处理,给当地环境保护造成极大压力。
2020年5月,兖州法院收到冠远公司破产申请后,立即组织对企业发展前景、企业资产、财务状况等情况全面评估,认为该企业处于完全停产状态,已经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并且企业原有生产项目属于新旧动能转换工程中应当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具有重整价值,应当立即对其加速出清、盘活闲置资产。基于此判断,兖州法院确定“快立快审”+“招商引资”工作思路,及时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在指定管理人45天后召开债权人会议,高票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对企业资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
在招商引资方面,通过与政府部门联合,面向国内从事物流仓储、化学工业等实力企业推介破产资产。最终,中铁加仑液化天然气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产生强烈购买意向。目前,拍卖工作正按照程序有序推进,成交后将盘活冠远公司闲置土地810余亩,房屋建筑物7.1万余平方米,同时将彻底改变兖州及周边地区工业用气严重不足的问题,地区能源结构将得到极大优化。
三、以理念更新为关键,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助力“浴火重生”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政策,没有政策则依据有益于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保护、区域经济发展”理念妥善审理破产案件,实现“破产价值最大化”。通过对困难企业进行研判评估,分类制定处置方案,对已经进入破产程序但尚未宣告破产的企业,若有挽救可能、发展前景较好,由法院积极推动和解、重整程序。
山东森林木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兖州法院受理申请后,考虑到山东森林木业(柬埔寨)有限公司是柬埔寨第一家也是目前规模最大、产业链最全的地板生产企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和地区,海外市场广阔,经营状况良好,拥有非常好的经营条件与很大的盈利空间,若进行破产清算,会浪费大量涉外资产与可预期收益,据此兖州法院与债权人进行了协商沟通,最后成功说服12家银行同意进行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期间,为维护企业运营价值,实现资源有效整合,兖州法院裁定允许山东森林木业(柬埔寨)有限公司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务及生产经营事务,销售金额现已达到5000余万美元。在兖州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最终选定经济实力雄厚、发展前景广阔济南千禧亚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禧公司)为拟投资人。同时,兖州法院及时与破产企业债权人沟通交流,就其关心的问题,逐一解答、消除顾虑、夯实信心,最终高票通过《山东森林木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草案)》,确定千禧公司投资金额9000余万元,分三批支付,其中第一批执行分配款于2020年9月30日到账,目前,山东森林木业有限公司所欠300余名职工的工资已基本偿清,企业职工已在岗从事生产,有力维护当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以规范管理为重点,优化管理人结构,达到“同频共振”
一方面,优化管理人选任,全面提升专业水平。制定《关于以竞争方式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实施办法(试行)》,突破管理人选任地域限制,根据案件特点依法科学选任管理人,对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破产案件采用竞争方式,经过两轮面试谈判程序,从全国先进省份一级管理人中综合考量、择优选任。
齐鲁特钢等四家公司合并重整一案中,兖州法院在破产重整期间面向发达地区公开招募重整管理人,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在26家竞聘律所中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根据企业现实情况,兖州法院以利用企业现有设备迅速引资生产为工作原则,裁定批准齐鲁特钢有限公司和齐鲁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自行经营,裁定作出后的2个月内的生产销售收入达到5800余万元,做到了破产不停产、职工不失业。由管理人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多家企业参与重整的意向强烈。目前,具有“重庆钢铁”重整成功经验的四源合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投资人正积极参与重整,相关各方谈判进展顺利,将于近期拟定重整计划草案。
另一方面,严格管理人考核,规范管理人工作。制定《破产管理人工作业绩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和《破产管理人工作业绩量化考核的意见(试行)》,分五个阶段对管理人工作成效进行“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管理人报酬,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破产案件指导管理人的重要依据,督促管理人忠诚履职尽责,促进破产案件公平公正。
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中,在破产重整期间,为提高重整效率,兖州法院在参与竞选的破产管理人中,择优指定两家省级(一级)管理人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同时,注重发挥企业的运营价值,先后两次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债务人的《财产管理方案》,并同意科大公司在自行经营期间借款3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其中科大公司借款1500万元已经到账,用于缴纳所欠职工工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科大公司恢复生产经营、扩大再生产。破产管理人积极围绕企业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开展推介,在全国范围内寻求投资者,目前,国家半导体基金及电子行业几家上市公司,有意向将科大等四家公司打造成电子产品生产基地,破产管理人正在与其开展合作谈判,并拟定重整计划草案,以期公司全面复产,进一步带动地方群众就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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