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2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大安法庭程军法官成功化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最终冰释前嫌,达成一致意见,债务人即时履行了全部欠款,双方当事人之间十几年的疙瘩终于解开,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乔某与李某因生意认识,多年来一直合作。2009年11月,李某因生意周转向乔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李某借款后一直未还,乔某催要未果后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程军了解案情后,得知双方当事人系多年合作关系。本着调解优先原则,程军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协商,但在组织双方调解过程中,由于乔某与李某在多年的催讨过程中积怨已深,对抗情绪严重,调解工作只能暂时搁浅。
承办法官程军深知:判决简单,真正的化解纠纷难。于是在案件庭审结束后,法官不断地寻找案件突破口,倾全力做双方思想工作,对双方当事人反复讲事实、说法理、谈利弊。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李某现场履行所有欠款。这起拖了十几年的民间借贷纠纷终于得到彻底解决。
近年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回应群众诉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坚持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以为民排忧解难为出发点,以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为落脚点,努力为群众解矛盾、息争端、化纠纷,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撰稿人:牛丹丹
版权所有: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九州中路95号 电话:0537—3413803 邮编:27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