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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速调快审有亮点 便民服务群众赞
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5月13日

  近年来,兴隆庄法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理念,积极开展速调快审工作,多角度、多时空进行诉讼调解工作,针对不同案情和案件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因情施策、因案制宜,以案结事了为目标,不断创新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并推行电子送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真正实现诉讼案件“提速、增效”目标。

  一是积极开展诉前调解

  近年来,兴隆庄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从源头破题,于前端解纷。以点到面,从小到大,全面推动诉源治理这一系统工程的推进。始终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人和”的理念,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深入挖掘调解空间,全力打造诉调对接的程序闭环,妥善化解各类纠纷。

  今年3月份,兴隆庄法庭受理一件诉前调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原、被告对赔偿数额有争议,并准备提交伤残鉴定,承办法官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数次召集原、被告当事人及其委托人进行协商,并从法理和情理入手,从诉讼成本、诉讼风险等角度出发,详细分析和解的优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到位,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前,解决在萌芽。

  二是积极开展庭前调解

  随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兴隆庄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在目前法庭案多人少的形势下,兴隆庄法庭进一步加大庭前调解力度,不拘泥于法官坐堂办案、开庭办案的传统方式,多元化解当事人纠纷,第一时间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优质的司法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4月,兴隆庄法庭受理一件排除妨碍纠纷,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多次给被告联系,为其普及法律知识,联系案件具体事实释法明理,最终被告在开庭前主动与原告和解,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是积极开展判前调解

  在落实判后答疑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判前调解,主动在判前进行释法明理活动,把答疑作为法官的必修课。兴隆庄法庭充分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开展多元解纷工作,主动靠前,积极化解矛盾冲突。

  今年1月份,在兴隆庄法庭充分释法和主持调解下,成功化解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原、被告于2019年11月10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三年,2020年11月到期,每年租金26000,约定签订合同时承租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第二年至第三年租金要提前一个月交,同时约定违约条款,若双方在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者租给他人,视为单方违约,应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并有五万元的违约金。合同履行后,被告依约缴纳了前两年的租金,第三年,被告因疫情原因,生意不好做,不再续租。原、被告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对违约金出现较大争议,因此诉至来院。庭长赵长刚详细了解到此案前因后果及当事人诉求后,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先从法理方面阐明了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义务,同时也从情理方面向原告解释被告的困境。经过承办法官一番入情入理的讲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同意调解,被告并表示,一定积极履行调解协议。

  兴隆庄法庭秉持以和为贵,坚持依法创新,强力推进多元化解工作,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守住矛盾纠纷调处的第一道防线,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撰稿:董良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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