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法院坚持“四到位” 执行“百日行动”见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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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13日 | ||
为了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兖州法院执行局积极贯彻上级法院文件精神,开展了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的“百日行动”。此次集中执行活动,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为抓手,统一思想、周密部署、方法得当、措施到位。此次集中执行共出动干警20余名,拘留抗拒执行人17人次,结案218起,执行到位款项1000余万元。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执行“百日行动”活动开始之前,专门召开了集中执行动员大会,在总结执行工作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基础上,部署开展本次活动。活动总指挥、院长张瑞山在动员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端正思想、认清形势,深化执行工作重要性认识;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扎扎实实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为执行营造良好环境氛围。 二是组织有力,部署到位。该院执行局根据被执行人的住址、人数、案件难易程度,制订了详尽的行动方案。在提前保障方面,为了避免行动中发生忙中出错、出乱的现象,提前安排解决了行动所需要的警力、车辆、法律手续等问题,为了防止行动中可能出现的被执行人“搪塞、抵赖”等现象,提前通知了申请人到场,申请人有事外出的,也提前从审判卷宗中调取了被执行人的身份资料情况。在组织协调方面,成立协调小组和两个执行小组,由执行局局长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具体部署协调突击活动;执行一庭庭长担任执行一组组长,率队执行未结执行案件;执行二庭庭长担任执行二组组长,率队执行失信被执行人案件。 三是方法得当,措施到位。在文明、规范执行方面,在积极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人权,参与行动干警统一着装,进门后先向被执行人或其家属亮证件表明身份,不搞恐吓威吓,耐心细致地劝说被执行人或其家属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在执行作风方面,对于抗拒执行或干扰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被执行人出示拘传手续,讲明拘传后果,若还不执行,进行拘留,维护法律权威。采取拘留措施后,及时将被执行人带离现场,有效地保持了执行现场秩序,避免了执行事故的发生。在执行艺术方面,针对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的案件,动之以理,积极疏导,告知利害,灵活变更执行手段促成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避免因一时意气用事导致执行案件变成“死案”。 四是媒体跟进,宣传到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加大有关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及正反典型案件的报道,与有关媒体联合开展以案说法宣传,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受处罚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曝光,增强全民的依法执行意识和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干扰人民法院执行为耻,以服从、协助、支持人民法院执行为荣的法治环境,为依法执行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大力宣传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兖州电视台《小马to曹》等栏目对本次活动进行了报道,强化了宣传效果,优化了外部执行环境。 (据执行局提供信息) 编写:王法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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