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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法院四措并举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显成效

来源: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6日

  今年以来,兖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系列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齐抓共管,强化信访流程,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信访考核,形成全员参与的大信访工作网络,有效化解各类信访案件35件,未发生新的赴省进京信访事件。近日,济宁人大内司委领导专门来该院调研涉诉信访案件大幅下降的经验做法,对该院工作做法作出高度评价。

  一、坚持齐抓共管,打造全员化解信访工作新格局

  该院党组对涉诉信访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并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业务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对于涉诉信访积案,全部实行党组成员包案,要求包案负责人主动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化解合力;根据不同情况,倒排化解时间,限定化解期限,把握化解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责任落实;对疑难、复杂、难以化解的案件,及时向党组汇报,共同研究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工作开展。

  工作中,对信访职能部门进行重新定位,一方面规定信访科为专职信访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来信来访,以及信访案件的转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另一方面,规定立案、审判、执行业务庭和监察室等综合部门为“兼职”信访职能部门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包保”案件的化解、上访老户的接待、重大信访动态的监控。形成了多庭室共同参与、共担责任、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有效凝聚了工作合力,提高了接访和处访效率。

  二、强化信访流程,提高信访服务水平

  对涉及信访积案的来访群众,坚持“畅通渠道、及时疏导、有效控制、合理化解”的工作方针,做到把问题弄清,把思想摸准,说理透彻,劝导及时,依法有序。日常接访,由信访科和业务庭的法官联合值班,重要时间节点,则由院党组成员轮流带班,依照“依法办理、化解矛盾、息诉罢访”的标准,从接待登记、分类导诉,再到判后答疑、案件复查、结果反馈,按照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实现接访、处访、结案的“三个一”流程。

  一是“一站式接访”,实行开门接访,做到接待到位。进行认真梳理,分类登记,建立台账。对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进行风险评估,做好信访预案。

  二是“一条线处访”,要求处访过程无缝隙、无疏漏、无脱节,做到办理到位。对于能当场答复的,及时告知来访人解决问题的程序和解决渠道;对于需要联系有关部门解决的,主动联系,通报情况,争取支持,提供必要的协助,力争解决问题。

  三是“一体化结案”,要求穷尽法律程序,群众诉求解决到位。根据信访人反映的具体情况,积极提供其它救济途径,引导依法解决问题;发现程序不规范或错判、漏判的,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对符合终结条件,无理缠访闹访的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情况,上报省院终结案件。

  三、完善管理机制,促进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循环

  一是完善信访动态预警机制。坚持关口前移,标本兼治,注重信访案件的源头治理,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小、化解在早。根据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定期编发信访动态预警信息,及时跟进监控,同时进行信访风险评估,制定稳控预案,防止演变成信访案件。

  二是完善信访案件“包保”工作机制。按照信访案件的来源、性质等,进行梳理分类,层层包案,责任到人。确定包案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按照“谁负责、谁接待”、“谁答复、谁落实”的原则,确定案件承办人、庭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实行一包到底,实现了定人、定岗、定责。

  三是完善信访通联工作机制。加强重要时间节点稳控,实行无缝管理。将日常值班与重要时间节点的信访值班相结合,积极争取区委政法委、信访局、中院信访处的领导、支持和配合,保持纵向联络畅通。加强横向联系,随时保持与镇办信访责任人的沟通联络,及时互通情况,确保完成稳控任务,建立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信访稳控工作网络。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设置举报信箱,公布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杜绝接访中的简单粗暴、敷衍推诿现象,避免工作程序不规范、处理信访不及时、造成群众误解等。

  四、加强奖惩考核,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实效

  将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涉诉信访考核机制,按照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各部门的工作实绩。对来信、来访、积案化解等工作,实行分解量化,考核到庭室和承办人,实行定期考核、定期通报,并把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注意不断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作风粗糙、态度不好引发群众上访的,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办案人员的责任;对于推诿扯皮、久拖不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包案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的责任。对于负有责任的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暂停职务,实行职务悬挂,直到有关信访案件处结为止。

  编写:杨超(据中院简报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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