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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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法官培训中心业务范围清单 | |||||||
事业单位名称: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枣庄分院(枣庄市法官培训中心) 举办单位或代管部门名称: 市法院教育处 填报日期:2020年9月27日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全市法院系统的岗位培训 | ||||||
序号 | 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工作标准 | 承办科室及协办科室 | 工作流程 | 实施期限 |
1 | 全市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 由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代为组织全市法院及其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1、落实本院教育培训计划。2、对学员进行严格管理。3、不断规范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渠道和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30条、第31条、第32条、第33条 | 1、内部管理规范有序。2、严格遵守请假休假和考勤管理有关规定。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模范执行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 承办部门:山东省法官培训学院枣庄分院(枣庄市法官培训中心)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959号 联系方式:8681366 协办科室: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959号 联系方式:8681132 | 由院政治部教育培训处代为履行以下工作:1、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全年教育培训工作。2、不断完善培训的渠道与方式,组织邀请有关的专家、学者、资深法官等人员授课。3、做好培训的各项组织、接洽、督促、统计等工作。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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