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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中院在全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

2022年08月24日
作者: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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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3日下午,全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全省政法改革成效经验,研究部署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猛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范华平主持会议,省法院院长张甲天传达中央政法委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精神并宣读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政法改革典型案例的通报。青岛市委政法委、淄博市中级法院、临沂市检察院、济宁市公安局、滨州市司法局作了会议交流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取得的成效,要求全省政法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会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重大意义,锚定“走在前、开新局”,聚焦影响执法司法公正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科学配权、规范行权、依法治权、廉洁用权为重点,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政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纵深推进,更好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

  会议强调,要聚焦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加快完善党领导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到执法司法各方面和全过程。要聚焦权责统一、权责清晰,完善执法司法责任制度,推动执法司法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在责任约束下行使。要聚焦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完善执法办案监管机制,着力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执法司法监督体系。要聚焦全面提质增效,完善公正高效的诉讼制度体系,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统一。要聚焦重点任务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出台配套措施,提升管理效能,强化数字赋能,健全考评机制,为全面推进政法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司法厅、省国家安全厅主要负责同志,省有关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省政法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及省委政法委各处室(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近年来,淄博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政法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优化司法权运行机制,系统提出诉源、案源、执源、访源、腐源五源治理工作思路,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衍生变量、执行存量、信访体量、腐败含量,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一、持续做深诉源治理,推动“纠纷解于未诉”。一是上溯源头开展风险联控。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在全市设立346处“E+智慧法庭”基层解纷站点,积极推动“无讼村居”创建,助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成讼”的基层自治生态。二是前伸触角推动类案联解。与15个市级部门、20余家调解组织建立一站式调处机制,物业、道交等10类案件实现源头减量。去年,市法院荣获“平安中国建设先进集体”称号。三是诉非衔接强化纠纷联处。组建100余个“特邀调解+速裁”办案团队,创新“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1-7月份,全市法院收案同比下降11.6%。

  二、持续做精案源治理,推动“案件结于未衍”。一是夯实查明事实基础。研究制定了8类案件查明事实操作精要,确保定案事实查得准、争议焦点查得明。二是规范法律适用标尺。针对12类重点类案、280个疑难复杂问题,出台《重点类案法律适用疑难问题解答》;成立10个类案指导小组,下发对下指导意见39件,确保“一把尺子”办案。三是强化案件流程监管。构建“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凝聚共识、审委会讨论决定”分层递进定案把关机制,案件发改率保持全省最低。

  三、持续做细执源治理,推动“裁判履于未执”。一是做好立案“助执”。在立案阶段嵌入《自动履行告知书》,释明自动履行红利和失信惩戒后果,增强当事人自动履行意识。二是做好调解“协执”。在案件调解阶段引导当事人当场履行,督促不能当场履行的当事人提供违约担保或签署自动履行承诺书。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同比下降16.09个百分点。三是做好审判“促执”。在法律文书中嵌入执行通知书内容,发出自动履行提示书3067份,向金融、税务等部门推送诚信履行名单,民事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同比提高3.39个百分点。

  四、持续做实访源治理,推动“信访化于未发”。一是全环节排查信访隐患。总结归纳审理硬伤、履职质疑等9大信访风险,始终以大概率思维防范小概率事件。二是全流程评估信访风险。将信访风险评估作为程序流转、质效监管必经一环,对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一律纳入院庭长监管范围。三是全链条压实责任。明确“谁引发、谁负责”“谁办案、谁担责”的信访终身负责制,以末端发现精准指导前端。

  五、持续做严腐源治理,推动“腐败禁于未萌”。一是强教育,铲“想腐”之源。深化“党旗耀天平、公正铸忠魂”党建引领工程,探索廉政提醒“六必谈”、重大案件审前宣誓、廉政家访等举措,激发干警拒腐防变思想自觉。二是强规范,斩“能腐”之根。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领导干部和法官任职回避办法》,聚焦制约公正司法的堵点、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出台“四类案件”监管等90余项制度机制,扎紧扎牢司法权运行制度笼子。三是严监督,摧“敢腐”之基。对可能涉及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实施业务审查和监督调查“一案双查”,完善线索收集、移送共办、交叉督察机制,对司法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市法院队伍作风形象、社会评价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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