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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公告

2020年06月10日
作者:技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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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法院有关要求,现就我院关于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注册方法:各专业机构根据自愿原则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注册,凡未注册的,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承接鉴定业务。

  二、注册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专业机构随时可以网上申请注册,不限定截止日期。

  三、注册机构范围:申请注册范围为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新增申请注册的各类专业机构。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专业机构不需重复注册。原则上不批准分支机构的注册申请,但可以独立出具鉴定报告的分支机构除外。

  四、注册要求:1、申请注册专业机构应当如实填报各项注册信息,详细填写鉴定机构通信地址、代码、微信、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座机、手机、传真)、鉴定范围、专业优势(含专业人员数量)、鉴定经验、资质等级等注册信息,方便当事人选择,填报不全面,不准确可能影响注册审核。2、需要审批或备案才能执业的专业机构,应当上传相关证明文件。3、分支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上传具备独立出具鉴定报告资质的证明材料。

  五、注册审核:注册审核工作由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法院有关标准进行。

  六、运行要求:各注册专业机构应熟悉网上操作流程,做到能网上不网下,积极配合法院做好网上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人民法院建立对注册专业机构的负面评价和黑名单机制。

  各专业机构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及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联系人:宫娜   电话:0533-3198058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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