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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孟柱、郭圆圆、翟慎军、丁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来源:杨建祖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07日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鲁0306执563号

孟柱、郭圆圆、翟慎军、丁伦: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山东周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孟柱、郭圆圆、翟慎军、丁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限制消费令、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若对我院将你们限制消费的制裁措施有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申请纠正。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马永建

  地址: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

  邮  编:255300

  电话:0533—618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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