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登陆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送达公告
淄博德汇金轮胎有限公司与许成刚、徐晓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限高、失信送达公告
来源:杨建祖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27日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公 

  (2017)鲁0306执636号

许成刚、徐晓凤:

   本院作出的(2016)鲁0306民初2827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由申请执行人淄博德汇金轮胎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7月7日立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306执636号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失信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于海军

  联系电话:0533-6196307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关闭

版权所有: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05号 电话:0533-6165607 邮编:25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