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光明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用明:
本院受理的案外人周村区人民政府永安街街道办事处灯塔民族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执行人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村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提出书面异议一案,已审查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306执异6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天即视为送达。
联 系 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杨建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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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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