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周村区法院正式开通周村区人民法院微信平台,建立了名为“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的公众号,不断拓展与群众沟通渠道,进一步提高司法公开透明度。该平台由法院资讯、司法公开、沟通交流3个大版块和法院简介、新闻中心、开庭公告、裁判文书、庭审直播等11个小版块组成,具有法律宣传、案件查询、公开生效裁判文书等功能。
为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我院对通过微信平台发布的所有信息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微信管理员自行采编的信息经研究室负责人审批后发布;涉及案件的信息发布由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在信息发布前负责审核;重大信息经相关院领导审批后发布。下一步,该院将探索制订重大、敏感和突发事件微博、微信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确保微信平台规范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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