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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村法院多措并举清理长期未结案件
来源: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5年04月27日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也为迎接立案登记制实施做好准备,周村法院加大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制定下发《周村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大力度清理长期未结案件的通知》,上下行动,多措并举,确保清理长期未结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全面梳理,按“三定”要求建台账。对未结案件进行统一、全面梳理,对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措施,按照“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的要求建立台账,让承办人、庭长及分管院长对长期未结案件做到心中有数,化压力为动力,确保案件尽快审结。

  二是强化监督,对重点案件及时调度。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对各部门审判质效的监督、管理、调度,重点加强对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具有信访苗头的案件、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的监管和调度。各部门及案件承办人要自觉接受各分管院长监督和管理,积极主动向分管院长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积极审结案件。

  三是施加压力,严格限制结案时间。为各部门“下命令”,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通知下发之日起半年内将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全部予以审结。如有客观原因,半年内不能结案的,必须写出含有案件事实、法律适用、争议焦点、有无信访苗头等内容的详尽审理报告并提交审判委员会研究。经研究,案件确需继续调查、取证的,在三个月内审结。

  四是责任追究,确保清理活动有实效。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既未审结案件,又不提交审委会研究的,予以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后三个月未结的,给予警告处分;通报批评后六个月未结的,给予记过处分直至开除。如有案件需回避而不便继续审理的,可层报院长,批准后移交其他部门予以审理,但每移交1件案件,扣减该承办部门和承办人30件案件的工作量,并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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