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新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全面指导、大力支持下,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以创建“公信法院”为载体,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紧贴全区工作中心,围绕大局抓审判,服务民生促和谐,强化管理保公正,狠抓队伍强能力,法院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全面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给的各项任务。
我院紧紧围绕全区“一二三四”总体发展思路目标,坚持解放思想,强化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有效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积极为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夯实审判执行主业,高效发挥职能作用。以“(质量)高、(速度)快、(效果)好、(成本)省”四位一体为要求,以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为目标,狠抓执法办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64件,审执结3837件,标的额7.2亿元。以维护稳定为第一责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审结刑事案件264件437人,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刑事案件连续12年上诉、抗诉无发回重审或改判;以服务发展为第一要务,审结合同等商事案件1263件,标的额2.7亿元,审结破产案件5件,依法化解债务总额2.4亿元;以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为目标,审结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908件,审结行政诉讼209件,执结拆迁、环保等非诉执行案件217件,审结再审、申诉案件22件;以开展集中清理积案为突破口,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949件,标的额1.45亿元。始终坚持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相统一,切实兑现“四个确保”的承诺,全年没有一个当事人因交不起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没有一起案件因实体证据充分而输掉官司,没有一起案件因执行不力而激化矛盾,没有发生一起新的越级重访。
强化服务项目建设,倾力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抓项目、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着力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院班子成员及部分领导干部组成10个小组,与全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结对子”,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帮助企业科学应对金融危机。同时将全区“强企业”、“纳税大户企业”和重点项目下文公布,让干警人人尽知。对涉及重点企业、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审理执行。继续坚持 “五个有利于”的原则,切实做到依法裁判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制裁违法与保护增长、化解矛盾与维护稳定“四统一”。一年来,向企业提出司法建议30余条,提供法律咨询460余次,帮助规范劳动关系和经济合同510余次,化解涉重点企业纠纷352件,从区外为单位、个人追回款物8800余万元。
推进固本强基维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坚持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的牵头协调单位,我院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积极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配合联动,开展了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百日活动”、“帮百企走百村(社区)访千户,推进和谐警民关系,服务经济文化强区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入镇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建立联动平台,推行全程调解,开展法律服务,帮扶困难群众,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积极配合其他牵头协调部门,扎实做好自身承担的九项工作任务,确保了“五个不发生”和“六个安全”目标的实现。
二、立足服务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司法为民,保障民生,努力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法律公正存信于社会,施惠于人民。
建立多功能立案大厅,打造便民服务窗口。建立集咨询、导诉、立案、排期、分流于一体的柜台式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电子触摸屏,公开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图,放置诉讼指南、风险告知及法律文书样本,配备饮水机、雨伞、打气筒、笔墨纸张等用品。推行节假日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等措施,把立案接待场所建设成为“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便民司法之窗”。
构筑全方位诉讼网络,搭建为民服务平台。以院机关为中心,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分别设立南郊、城北、彭阳和交通事故处理4处 “法官便民工作站”,在较大社区设立 “法官联系点”,在专业市场设立 “市场纠纷调解中心”,在每个村(居)都选聘1名 “司法联络员”,各 “庭、站、点、员”之间密切配合,着力打造“一小时司法服务圈”。一年来,各联系站、点共向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举办法制讲座22场(次),化解和协助化解矛盾纠纷305件。
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架起利民服务桥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案件86件、金额47万余元。对涉及赡养费、医疗费、工资等民生案件,实行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组织30余名干警,重点针对涉特殊主体、特困群体、农民工等“六类”案件,开展执行威慑专项活动。拘传、拘留28人,限制出境8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人,为当事人追回款项642万元。
增强接受监督意识,扩大司法透明民主。制定《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的实施意见》,实行干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1”联系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9件。区人大常委会专门视察法院工作,听取执行、立案工作汇报。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发挥30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参与陪审案件456件。以公开举证、质证、认证为重点,努力做到阳光审判。加强“判前评断”、“判后释法”,公开执行过程,向案件当事人发放《案件回访卡》、《五个严禁监督卡》,设立法庭开放日,召开公判大会,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切实体现“人民法院为人民”。
三、推进机制创新,完善公正高效司法机制
强化质效监控体系,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建立以审判流程为核心的效率监控体系,规范立案、审判、调解、执行、信访等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期限,按天数考核效率;建立以《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为核心的质量考核体系,对已结案件从程序、实体到卷宗逐案检查打分,对案件质量实时监控;建立以司法统计为核心的综合考评体系,对结案率、结案方式、上诉率、陪审率等进行动态分析。案件调解撤诉率、执结率、服判息诉率稳步上升(分别达到64%、92%、94%),上诉率、改判及发回重审率、申诉上访率同比下降,案件整体呈现“三升三降”的良好局面。
创新纠纷调处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诉前调解中心,选聘经验丰富的老法官担任义务调解员,采用“圆桌”方式,就地调处案件。会同区交警大队在全市率先建立交通事故纠纷调处联动机制,妥善化解交通事故纠纷。市法院和交警支队联合在周村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不断强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初步形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统一领导、预警联动、信息联通、诉调对接、多元调处等五大机制,并以此为核心,探索行政争议和解联动、劳动争议调解联动、市场纠纷调解联动、婚姻家庭和相邻关系纠纷调解联动、“两劳”人员帮教联动等专项机制,综合运用各种调解功能的整体优势,联合社会力量多渠道化解矛盾纠纷。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民商事、执行和解(调解)率分别达到86%、84%、 61%、39%。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制定完善《涉诉信访事项处理办法》,把信访纳入流程管理。坚持工作日“院长值班接访”,强化领导包案和法官信访责任,7名缠访多年的老户问题得到彻底化解,圆满完成了 “两会”、国庆60周年、十一届全运会等敏感时期涉诉信访任务。
四、 深化“三强建设”,提高“公信法院”创建水平
以“强能力”为核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扎实开展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干警的党性观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建立干警“司法能力档案”;开展 “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切实改进审判作风;突出廉政教育和文化建设,认真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全年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
以“强管理”为关键,全面推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以《年度岗位目标及考核办法》为核心,《案件质量考核细则》、《廉政建设考核细则》、《队伍管理考核细则》、《信息、调研、司法统计考核办法》相配套的“1+4”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层层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标准、明确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在评先评优上一律凭考核、凭政绩、凭为人,注重德才、实绩、民意、形象、公论,全院上下呈现出激情干事、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以“强基层”为保障,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做精机关、做强基层、做实一线”,重点突出审判业务部门和人民法庭建设,将优秀法官充实到审判执行一线,5名新进人员全部到法庭锻炼。案件质量监控中心、4个科技化审判庭投入使用,院局域网改造升级已经完成,网络办公系统广泛应用,审判办公信息化建设明显加快。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围绕大局开展法院各项工作,相继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淄博建设先进单位”、“创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暨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先进单位”,被上级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11个内设机构、60余名干警受到最高院、省市法院、市区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的表彰。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必须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必须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的司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高;个别干警的司法能力、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执行难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0年,我院将按照区委、人大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区十届八次全委会和本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上项目、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工作主线,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主题,狠抓执法办案,强化能动司法,坚持司法为民,提升队伍素质,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周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增强服务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实效性。始终坚持“三个至上”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不动摇,坚持人大监督不动摇,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决策部署和人大的决议、决定,大力倡导政治思维、法律思维、经济思维“多维融合”的执法办案理念,始终保持法院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传承商埠文化,激活商埠经济,建设幸福周村”,全面发挥各项审判职能,突出服务重点,创新服务方式,深入实施固本强基维稳工程,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三是以开展 “公信法官”活动为平台,深入创建党和人民满意的公信法院。着力加强 “人民性、崇法、司法良知、司法价值观”四项教育,切实强化“以当事人为本”、“案件无小事、责任如泰山”的观念,引导干警更加注重提高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争做“平民法官”、“亲民法官”、
“公信法官”,争办“铁案、精品案、和谐案”,争当人民信赖的好法官,把“公信法院”创建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是以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为宗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继续认真履行“四个确保”承诺,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优先审执涉民生案件,把保民生、排民忧、解民难落实到法院每一项工作中,使法院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
五是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打造认真专业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坚持从严治院,一刻也不放松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切实做到干净干事、廉洁办案。深入开展以“强化四种意识、倡导四个先导”为主要内容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推动建设学习型法官、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着力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争创全省优秀法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全区人民的关心支持下,解放思想、激情干事、争创一流,全力服务科学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幸福新周村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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