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干警的商事审判水平,加强对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统一裁判尺度,1月18日,博山法院邀请淄博中院民四庭庭长苏坤明对商事审判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博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冰主持培训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治国,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二庭庭长孙大鹏及商事审判部门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培训。
苏坤明以“条文解读+案例分析”的方式,从制定概况、裁判理念、学习方法、具体条文的理解与适用等方面,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详细解读。参训干警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姜冰强调,要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紧跟立法变化,及时组织深入学习研究,及时更新审判理念和裁判方法,不断提升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为辖区经济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