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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风险治理迫在眉睫 亟需加大法律治理投入

2016年12月19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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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安全与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研讨会暨中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论坛成立大会经济安全与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研讨会暨中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论坛成立大会

  大时代必有大格局。随着国家治理、法治市场经济和反腐新政的逐步崛起,一个塑造和成就刑法人历史使命的“刑事法律风险治理新格局”即将诞生。这个新格局,不仅是刑事立法的新舞台,也是刑事司法的新舞台,更是刑事律师的新舞台。

  12月17日,由方圆律政杂志联合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清华大学华商研究中心、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卓尔金融集团、京北金融、启法网等14家单位共同举办的“经济安全与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研讨会暨中国刑事法律风险治理论坛成立大会”在京召开。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官协会、中国检察官协会、中国行为法学会、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国华融集团、方正集团、奇虎360公司、卓尔金融集团、京北金融、启法网,以及知名刑辩专业所(或团队)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中华毒品辩护联盟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学者、律师和投行人士合计150人出席了会议。

  中国检察官协会秘书长、最高检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王守安在致辞中表示,目前,各类经济主体相对重视民商事法律风险,而对刑事法律风险缺乏应有的重视,这是导致当前经济领域刑事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企业经营融资管理等活动中的刑事法律风险不断增加,且成因日益复杂,这些风险如果防控不当,会给企业和企业管理人员带来严重后果,甚至会酿成刑事案件。因此,经济领域刑事法律风险治理关乎我国经济安全和法治建设大局,应该进一步加大对此方面的研究和投入,作为国家法治建设大军中的重要成员之一,刑事辩护律师在此方面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中国法官协会秘书长王卫认为,刑事法律风险治理对于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及整个金融行业的良好秩序、促进国家的经济发展意义非常重大。希望借助于这次研讨会,能够建立起各方的交流的平台,

  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会长、中信集团监事长朱小黄指出,刑事法律风险治理是一个很有社会探讨价值的主题,对此要提倡跨界研究,通过社会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法律等各个学科方面的探索,搞清楚社会各行业的刑事法律风险出现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

  对于企业家犯罪预防方面深有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主任张远煌教授认为刑事法律风险预防有三大重要意义。一是从促进经济和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防控企业家刑事风险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巨大内耗,显著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果。二是从社会层面来看,防控刑事风险可以有效避免社会稀缺的管理资源出现重大的浪费。三是从政治层面来看,注重防控企业家刑事风险是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的现实需要。整体来看,我国许多的领域,许多的行业,各类犯罪风险正处于任其积累、不断叠加直至爆发的境地,国内的整个犯罪治理体系尚属于事后的救火型,而不是主动的防控型,这是我国目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比较低下的反映。对此,要大力推进我国法律风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与生俱来,无时无处不在。”最高法刑二庭副庭长王晓东解释说,企业的刑事法律风险就是企业或者企业家触犯刑法,受到法律制裁时所必须面对的风险。刑事法律风险治理和刑事审判相互作用,最佳的刑事风险治理就是尽量避免出现刑事犯罪,减少刑事审判,但这需要制度的完善。

  对于刑事法律风险的治理和防控,最高检反贪总局二局副局长李忠诚提出应该从三个角度考虑:首先要确定刑事法律风险是什么;其次是要注意刑事法律风险中的一些问题,比如明确风险与损害的界限、公益诉讼与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等;最后要注意到刑事法律风险最终都转化为经济风险,危害经济安全。作为对策,李忠诚建议,现在需要着眼于经济安全来治理刑事法律风险,也就是治理刑事法律风险需要以发展经济建设为目标。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发展了,治理刑事法律风险的实力就增强了。另外,还要建立认真执行治理风险的制度,不仅做到有规则,有制度,还要做到守规则,守制度,从而防止风险,化解风险。

  奇虎360公司首席反诈骗专家裴智勇从电信诈骗方面入手分析了刑事法律风险治理的必要性。他介绍说,中国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从业者人口估计在160万人以上,涉案金额在1100亿元以上,其已经形成了“黑色产业链”,亟需加大对此方面的法律治理投入。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兆峰表示,现在的经济犯罪已经呈现出跟过去完全不同的面貌,已经具备了跨地域、高智能、网络化、集团化的特点。这些犯罪动辄几亿、几十亿,动辄涉及几个省甚至是跨国犯罪,已经严重冲击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毒化了经济环境,一定程度上甚至冲击到了人们道德底线。在这种大的形势下,必须要用新的方式,新的思维来面对经济犯罪提出的挑战。因此必须要改变传统观点,把管控刑事犯罪、治理刑事犯罪的目光前移,拓展视野,把目光更多地放到刑事法律风险的防控上,把有可能成为刑事犯罪的、经济犯罪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随着“刑事法律风险治理”新理念及其“刑事法律风险治理新格局”的出现,中国刑事法律服务市场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刑辩非诉化”是否会因此而形成一个新市场? 会上,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世国、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宗新、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绍娟、中华毒品犯罪辩护联盟主席杨俭、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元龙等五位资深刑辩律师介绍了各自的刑辩非诉化实践和经验。来自互联网和投行界的专家也就刑辩非诉化模式与资本市场的对接提出了建议。(《方圆》杂志记者 陈录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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