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青年干警理论学习——新《民事诉讼法》的理解与适用
2021年1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并于2022年1月1日实施。为了使招远法院干警及时更新理论知识,充分掌握新《民事诉讼法》的精髓,加强知识的正确运用,4月8日,招远法院组织全体青年干警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并由民一庭吴晓慧庭长就《新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为青年干警进行讲解。这是招远法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的第三次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玲丽全程参与本次学习。
会上,吴晓慧庭长从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重大意义、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等几个方面开展详细的阐述,并带领青年干警集体学习了该法的修正条文,对涉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独任制、审限延长流程、在线诉讼适用及电子送达及公告送达等方面进行重点学习。
各青年干警就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展开了热烈讨论,针对新修条款踊跃提问并提出各自见解,着重提出了新法在工作过程中的具体运用,如审限变更流程及一些小额程序适用方面的问题,吴庭长一一予以解答。青年干警们纷纷表示将以学习为契机,领会新民诉法的要义实质,真正将民诉法的精神融入到审判工作中去,将在以后的审判工作中把法律用好、用活,提高审判质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上,招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玲丽要求全体青年干警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准确领会修改内容,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要充分把握新《民事诉讼法》注重公正与效率并重、体现中国特色的特点,全面提高办案效率。要严格按照规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全面提高“小额钱债”纠纷审理效率。要缩短办案天数,对案件进行梳理,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先审,类案快办,繁案精审。合理科学安排开庭,提高效率。
要脱离惯性,根据新形势进行新思考。所有青年干警必须学会用惯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对存在的问题多学习,多研究,善于学习接受新事物新形势,善于创新,善于钻研。
要求全体青年干警加强理论研究,做到理论研究与司法审判相结合,办一个好案子、写一份精品文书、出一条司法建议、完成一篇调研文章、发掘一个典型案例,成为一个有思想的专家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