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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14年:盘点我院年度关键词

2015年02月03日
作者:招远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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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我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一年来,我院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机制,通过设立“法律区长”,推出“巡回审判”、“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室”、“司法鉴定远程视频听证”等方式,让更多的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制的温暖......时值年末岁首,可以用七大关键词,提纲挈领地总结了2014年的工作重点、亮点,它们分别是:轻刑速裁、大少审、审判白皮书、宣誓作证、巡回审判、科技强院、倍增计划。 轻刑速裁 2014年初,我院制定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暂行办法》,在烟台市法院系统首试对轻伤害、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三类案件(前提: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附带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有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集中由一名审判员审理,归类集中当庭宣判,实行轻罪快审、轻刑快判,腾出更多力量处理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节省了司法资源,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现实问题。通过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机制审结案件128件,占所结刑事案件的40%,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到了100%。轻微刑事案件速裁逐步走向成熟,经验做法被烟台中院、省高院转发。大少审在烟台市基层法院首开“大少审”格局,制定《关于未成年人案件各审判庭的受案范围》和《办案措施》,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执行、信访工作全部纳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办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少年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中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深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突出“柔性执法”特色,在确保庭审安全和秩序的前提下,对未成年被告人不使用械具,并在庭审结束后留出“亲情时间”,安排与法定代理人或亲属会面,弥合亲情裂痕,消除对抗情绪。充分发挥心理咨询作用,邀请曾经从事多年教育工作的退休教师担任人民陪审员,对聋哑未成年人请特殊教育学校的老师担任手语翻译,通过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切实减轻未成年被告人心理负担。专门为未成年人缓刑、免刑案件召开听证会,在涉未成年案件判决书后附“法官寄语”进行“温情教育”。全年受理涉未成年人民商事案件117件,刑事案件31件,执行案件35件。判决未成年罪犯16人,其中免刑1人,缓刑7人,单处罚金2人,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审判白皮书 2014年7月3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委政法委、妇联、关工委、教体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管负责人及第十六中学、泉山学校、实验小学、金城小学等市区四处学校的主要负责人以及所有驻招新闻媒体出席,向社会公开发布《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白皮书(2009-2013)》。白皮书对我市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进行了数据分析,从未成年人自身、家庭、学校、社会四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原因进行了剖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预防对策。这是烟台市基层法院首次就未成年犯罪发布审判白皮书,标志着法院勇敢担当起主导构筑家庭预防、学校预防、社会预防以及司法预防的层层屏障,使公检法司教、社会管教、学校管教、家庭管教等各个环节协调一致,让未成年人在法治的、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的社会责任。 2014年7月11日,我市召开金融系统座谈会暨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招远市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11-2013年)》,并与人民银行招远支行领导及驻招12个金融机构的负责人面对面交流了近年来涉金融审判、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分析涉金融案件激增的原因、潜在风险、对金融秩序的冲击和对金融审判的影响,共同研究探讨相应的防范措施与对策。这是烟台市基层法院首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的金融审判白皮书,其中重点对金融部门败诉案件的原因进行比较详尽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成为各金融部门未雨绸缪、从容应对的生动教材,在各金融部门产生良好影响。 宣誓作证 2014年4月3日,林某某放火案的庭审中,市公安局一名刑警走上法庭宣誓台,手按宪法向国徽宣誓,“我以人格和良知保证,忠于宪法和法律,如实作证。如果作伪证,我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全省首例侦查人员走上证人席并宣誓出庭作证,上百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干警及群众旁听了庭审过程。5月23日,开发区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在庭审中鉴定人出庭宣誓作证,这是市法院首例鉴定人出庭作证宣誓案件。证人承诺提供真实的证言,体现了诉讼诚信,对排除非法证据、保证司法公正有很大的积极作用。   巡回审判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司法优良传统精髓习近平总书记有一句话:“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学习党史、国史是一项必修课”。绝大多数法官具有党员和法官双重身份,需要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马锡五审判方式源于马锡五同志抗战时期在陕甘宁边区创立的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审判与调解相结合的巡回审判方式。在当前强调规则之治、建设法治中国背景下,我院“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室”就是在做群众工作上向好传统借力的生动体现。从2014年4月开始,在全市63个农村工作区中心村设立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室”陆续启动。我院在每个工作区选派一名法官任法律区长, 以“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室”为阵地,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咨询、指导基层调解、参与矛盾纠纷调处、“预立案”登记调解、进行巡回审判、化解涉诉信访,每个月最后一个周的周五为法律区长的固定坐班时间,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一同沉到一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解决诉讼问题。挂牌以来,法律区长通过法官说法室辐射作用,直接参与调解或指导基层调解纠纷270余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良好结合,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科技强院被执行人信息曝光——信息联网让失信被执行人处处受制习近平总书记曾有“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重要论断。 2014年以来,市法院与9家金融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现对被执行人存款的精准查控。案件一经立案,被执行人基本情况被录入后,查控系统便向有关协作部门自动发起查询人。如今有了“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财产变得轻松自如,被执行人一旦被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便会遭遇资金被冻结、高消费受限、不能乘坐航班和高铁、不能出境、无法贷款……而且全程留痕,人难找、财产难寻等曾让法官头疼的难题也迎刃而解。 2014年,通过“点对点”查询系统查询执行案件10921件次,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442.99万元。因出境、乘机受限而自动履行的当事人11人13件,执结标的额20.3万元。“逃”“拖”“躲”“赖”这些失信被执行人以往惯用的招数,因法院曝光被执行人信息而失去作用,最大限度地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司法鉴定远程视频听证——高效率低成本的司法鉴定方式 2014年8月1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通过远程视频,由医疗机构对被害人的治疗是否存在过错进行了听证,这是烟台市法院系统首例将远程视频引入司法鉴定过程。案件被告认为医疗机构在对原告的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申请追加该医疗机构为共同被告进行诉讼。如果按照常规模式由申请鉴定方、被鉴定方、主审法官及技术部门人员一起,携带相关材料到上海进行鉴定,周期长、手续繁琐,申请鉴定方还要先垫付相当数额的交通费和食宿费。我院通过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联系,由其工作人员远程视频主持鉴定听证,仅用时三十分钟听证结束,工作人员当即告知了承办法官及技术科初步意见。在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消除了当事人对司法鉴定公正性的猜疑。倍增计划 2014年1月,我院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要求,在原有40名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报名、考察、考试等,最终确定80人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经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李宝莱等80人被正式任命。3月19日,我院为新任命的80名陪审员颁发了聘任书,人民陪审员与法官比例为120:65,在烟台市基层法院率先实现了“倍增计划”。经过集中培训,邀请民事、刑事等各方面专家法官进行授课,老的优秀陪审员进行“传帮带”,人民陪审员履新上岗。我院积极探索陪审员长期驻庭机制,将其职能逐步扩大到诉前调解、判后答疑、接访、执行、案件评查等环节,鼓励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庭前、庭中调解,参与执行和解,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协助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做好息诉罢访工作,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参审案件达1931件,人均参审16件,我院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和人民陪审员滕敬远获得山东省高院表彰。10月29日在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上,我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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