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地11名被告同时开庭,海阳法院“隔空”审判网络团伙诈骗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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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6日 | ||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关键时期,海阳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主动探索,融合“互联网+远程提讯系统”“隔空”审理一起11人网络诈骗案。
3月18日上午9时,海阳法院开庭审理尉某彬、刘某宇、晏某等11人网络诈骗一案。疫情期间,考虑到本案被告人人数众多,关押场所位于福山和海阳两地,且有3名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均居湖北武汉,进入海阳开庭存在一定困难等因素,海阳法院主动担当,协调各方,采取互联网法庭+远程视频提讯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开庭审理本案,既减少了人员流动和聚集,又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司法工作的影响。 经审理查明,2018年6月,被告人尉某彬注册成立某玩(武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后其为获取非法利益,借助某直播平台诈骗办法,招募被告人刘某宇、晏某、姚某、谢某欢等人组成诈骗团伙。该团伙人员在陌陌、积木等社交软件平台,冒用公司女主播陈某某的身份与客户聊天,以与客户恋爱、见面开房等方式引诱客户向某直播平台充值。自2019年4月至5月23日,该团伙共骗取人民币共计6万余元。由于案情较为复杂,涉案人数较多,本案将择期宣判。 海阳法院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辨别意识和防范能力,切莫相信所谓“网友见面”“天上掉馅饼”等谎言。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对方的账号和联系方式等线索。只有全社会群防群治,全民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才能让骗子无机可乘、无所遁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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