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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法院打造纠纷“双向”调解机制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6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牟平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坚持内外共治新思路,进一步畅通纠纷双向调解通道,凝聚综治工作合力,纵深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尽最大可能将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该院派出法庭收案341件,比去年同期降低8.3%,结案293件,调撤率达78.5%,其中,通过“分调裁审”平台推送至村级法务助理化解61件,占比20.8%,未出现一起新的信访隐患。

  一、党委政府高度支持,凝聚诉源治理合力。积极推动区委区政府将诉源治理纳入全区社会综治工作统一部署,与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研究出台《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方案》。由区委政法委牵头抓好调解队伍组建,在原有综治中心、司法所的基础上,由镇街党工委和村党支部具体组织村级法务助理的选任工作。广泛选聘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等乡贤人士担任村级法务助理,参与矛盾化解,将综治工作从乡镇综治中心延伸到行政村这一最基本单位。坚持科学治理、以人为本的原则,形成党委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司法保障的基层解纷模式。

  二、健全调解组织架构,打造四级纠纷网络。以人民法庭为依托、以镇级综治中心为中枢,构筑涵盖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村级法务助理在内的四级调解网络。法庭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前移下沉司法服务,参与、指导、规范调解,提供司法确认服务。指定诉源治理四级调解网络员,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法官作为四级调解网络员,乡镇综治中心主任作为三级调解网络员,乡镇司法所主任作为二级调解网络员,所有村级法务助理作为一级调解网络员。四级调解网络员通过网络、电话、微信等加强日常联络,具体负责纠纷调解、推送及工作衔接、信息反馈等,确保调解网络无缝对接,流转顺畅。

  三、细化纠纷化解流程,打通双向流转渠道。强化村级法务助理的矛盾排查预警职能,由村级法务助理定期自行排查矛盾隐患,优先负责纠纷的调处工作,确有必要需镇街司法所、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站参与的,逐级反馈,视案件情况由司法所或法庭指派专人指导、参与调解工作。对于进入法庭要求立案处理的特定纠纷,包括相邻关系、土地承包、离婚、赡养抚育、继承等适合村级法务助理调解的纠纷,依托分调裁审平台,由法庭将案件网上推送至镇级综治中心,综治中心推送给村级法务助理进行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由负责调解的网络员登记备案反馈给乡镇综治中心留档备查。需要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诉源治理工作站的法官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调解不成的,由负责调解的网络员负责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逐级反馈给法庭,需要立案的,即时立案进入诉讼程序。形成社会调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解纷新模式,让诉与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各司其职、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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