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法院三项措施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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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7日 | ||
蓬莱法院三项措施规范刑事涉案财物管理 近年来,刑事案件涉及到的财物数量越来越大。为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提高司法公信力,蓬莱法院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构建高效规范的涉案财物管理机制。 一是完善硬件设施。设置专门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安装防盗门、智能联网报警系统、监控视频,认真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室内配备12个存放柜、4个保险柜,1个专门存放电子存储介质的防磁柜和1000多个储物袋,实行一案一柜分类管理;配齐灭火器、除湿器、空调等设备,做好防火、防潮、防尘工作;安装电脑、条码打印机,用于物品的日常登记、录入、查询等工作。 二是健全保管机制。建立分工负责制,刑庭负责涉案财物的分类,会计室负责保管和维护,纪检组负责监督管理,做到各司其职,权责明确;实行保管记录制度,受理涉案财物时,保管人员逐案逐物进行登记、编码、拍照、录像,并按规范要求将有关信息录入电脑系统,同时制作手工台账,记录所有财物的移交、流转信息,所有经办人员签字盖章后存档以备查看;严格财物调取管理,审判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取财物的,应详细登记调取事由、数量、归还时间等事由,财物归还时,保管人员进行详细检查,对有毁损、调换、缺失等情况的如实记录,并报告办案部门负责人。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引入利害关系人参与机制,通过公告、政府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发布需要处理的涉案财物信息,利害关系人对处理有异议的允许其申请复议,办案法官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每月通过流程监控、台账比对、账单清点等途径加强审查,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根据案件所处的诉讼环节,及时发送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需追究责任的,及时报告领导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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