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法院“三环节”做好新录用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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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02日 | ||
芝罘区法院“三环节”做好新录用公务员教育培训工作 自2012年以来,芝罘区法院秉持“人才兴院”方针,先后录用公务员17名,其中,研究生学历10名,本科生7名。为将法院工作的“新生”力量培养好,该院抓住“三环节”,扎实开展岗前培训,帮助青年干警快速成长。 一是做好“三次谈话”,帮助转变心态。由院长为新录用公务员开讲入职“第一课”,以座谈会的形式为新同事讲述院情院史,并勉励新同事守纪律、重品行,迅速找准为公为民的正确心态;由分管副院长进行“一对一”谈话,主要介绍所在庭室的审判执行情况,并鼓励新人员树立政治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由所在庭室庭长进行工作谈话,明确分工职责,指定一名法官进行“传帮带”,把好业务技能第一关。 二是做好“三个介绍”,帮助融入集体。带领新录用公务员参观介绍法院院史陈列室、健身活动中心等硬件环境,领会法院文化内涵,增强集体荣誉感。在微博、微信开辟专栏,向全院人员介绍新同事,帮助新人员多向老同志学习沟通和交流,快速融入法院团队。发挥法官协会作用,向新人员介绍协会情况,推荐其积极羽毛球、踢毽、健身等日常活动小组,增强新公务员的归属感。 三是做好“三个培养”,帮助快速成长。培养调研意识。鼓励新录用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法官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后勤保障工作,提高调研积极性。2012年以来,新录用公务员撰写全国、省、市各级获奖论文、案例26篇。培养责任意识。开展案卷装订、笔录制作、科技法庭使用等工作技能培训,举办主题演讲比赛、青年法官宣誓、“司法为民”征文活动,提高责任担当意识。2015年以来,已承办案件的三名新录用公务员平均结案186件,受到好评。培养综合能力。对新录用公务员,根据其特长,有计划地将其放在研究室、基层人民法庭等工作压力较大的部门进行岗位历练,同时加强岗位轮转,让其在不同环境、不同岗位上积累实际工作经验,提升综合协调和息诉解纷的本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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