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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交通肇事玩蒸发,法官多方努力将案款执行到位
  • 作者: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8日

    11年前因当事人“人间蒸发”而终止执行的案件,在11年后被细心的芝罘区法院法官重新拾掇起来,克服重重困难找到被执行人,圆满为当事人执行到了全部赔偿款。

    被执行人“消失”,案件终止执行

    今年年初,张某家属到芝罘区法院执行局,要求落实一个11年前终止执行的案子。

    2004年,刘某驾驶面包车在过路口时将张某撞伤,经交警认定刘某全责,但刘某并没有承担赔偿责任。张某于是向芝罘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确认刘某应赔偿张某各项损失近30万元。

    判决后,刘某没有履行判决义务,张某于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近一年的执行,刘某赔偿张某一万元并将肇事车辆抵顶4万元,保险公司理赔4万元后,张某再没有拿到任何赔偿。此后,刘某“人间蒸发”不知下落。

    然而,虽经多方查找,执行法官仍查找不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案件只能暂时终止执行。

    11年过去,张某生活极端困难,其家属找到法院,希望法官能再执行一些赔偿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了解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帮助其办理了恢复执行手续。

    十多年后账户突然被查封

    恢复执行承办人为芝罘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刘波。刘波接手案件后发现此案已经11年没有执行,被执行人电话、住址均无法查找,没法有效送达,但执行手段不能停。刘波及其团队及时办理了相关手续,对被执行人的所有账户进行监控和查封。同时又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产生了成效。法院通过网络查封了被执行人账户中的三万元。

    被执行人得知账户被封、被列入失信人名单,被迫让其对象到法院接受传唤。传唤中被执行人家属承认,当年家中的确困难,搬了家、换了电话就产生了侥幸心理,不想履行判决义务。没想到十多年过去,法院突然查封了银行账户,不能买机票、坐动车不说,做生意也有许多限制。刘波对其做了大量工作,在法律压力下和法官细致的说服教育后,被执行人表示愿意一次将欠款付清。经过对双方的调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刘某一次性赔偿张某25万元,当场履行完毕。张某握着刘波法官的手,心中充满感激:没想到11年前无法执行的案子“死而复活”,几个月就拿到赔偿款。

    原来,车祸发生时,刘某家里比较困难,凑钱买了一辆面包车送货,生意刚起步,没有什么积蓄,赔偿了一万元以后实在没有能力偿还了。如今刘某的生意做得还不错,家里也买了房,有了偿还的经济能力,慑于执行的威力,也不愿意再东躲西藏,希望过正常的家庭生活,于是一笔付清。

    面对采访,刘波法官坦言,完成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每一个执行法官应尽的职责。同时告诫那些未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现在随着执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执行手段更加多样而有效,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执行措施出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不履行法定义务将会无法在社会、工作中立足,不要心存侥幸,履行法定义务是唯一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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