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从事审判十几年,第一次在终审判决书上盖下牟平法院的印章。”牟平区人民法院小额审判庭庭长于俊峰这样说道。
2016年8月9日,牟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庭作出终审判决,这是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小额诉讼案件由基层法院实行一审终审以来,牟平法院首次一审终审判决的小额诉讼案件。
孙某某与被告徐某某为夫妻关系,2014年3月,孙某某与被告徐某某为购买电脑刺绣机曾向原告李某某借款10000元。孙某某因病住院期间曾向原告祝某某和高某某分别借款10000元。孙某某于2014年4月21日去世。共计30000元借款至今未还。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涉案标的额较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庭审中经调解无效,根据当事人的举证相关法律规定,该债务应属被告与孙某某两人的共同债务,两人应对该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因孙某某已去世,三位原告现要求被告偿还该债务的50%共计15000元,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虽然借贷双方未约定具体还款时间,但原告在时隔两年多之后要求被告偿还,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162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157条第1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新民诉法增设的小额诉讼程序的覆盖面广、简易快捷审理、一审终审等特点,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今年以来,为实现民事审判工作提速增效,牟平法院于2016年4月10日成立了小额诉讼庭,专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诉讼标的额较小的一审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做到“快收、快审、快结”这一主题,能够有效节省司法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及时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自成立以来,小额诉讼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15天,结案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