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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义气”打架被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10月20日

  近期,莱州法院判处一起因“哥们义气”打架案件,被告人徐某与其“哥们儿”共同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3年11月的一天,李某(另案处理)开车由东向西行至十字路口准备左拐弯时,差点与孙某所驾驶的车辆撞在一起,几句口角争执以后,两个人推搡起来。正在这时,驾驶面包车路过的徐某见到自己的“哥们儿”李某与孙某推搡在一起,不仅没有上前劝架,反而拿着方向盘锁殴打孙某,致使孙某头面部、胸部、左上肢等处受伤,构成轻伤。莱州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刑法》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做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示:真正的“哥们儿”应该是在困难时雪中送炭,伸出援手,在失去理智时保持清醒,勿莽撞行事。但徐某的“义气”,却是为朋友出头打架伤人,讲一时义气,换一年徒刑,非常值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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