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流程及诉讼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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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19日 | ||
一、案件咨询 本院立案大厅设立来访接待窗口,当事人可持身份证等证明手续,咨询有关法律规定、诉讼立案、非诉调解等方面的问题。 二、案件受理 我院的立案大厅内分设了诉讼案件立案、执行案件立案、追索劳动报酬案件接待、诉讼费办理、判后答疑、再审立案及来访接待等窗口。 三、案件诉讼费。 当事人持法院开具诉讼费预收发票,到烟台开发区农业银行办理缴费,之后,持农业银行出具的进帐收据,到本院诉讼费窗口换取诉讼费专用发票。 四、案件分配、移交 我院实行随机分案制度,受理的所有诉讼及执行案件均通过案件管理系统,随机直接分配给承办法官。 五、案件查询 当事人可携带身份证、代理手续到本院立案大厅查询。或通过诉讼立案时给其出示案件随机密码查询。 六、案件上诉。 当事人需上诉案件,持承办法官签字的上诉确认单,到立案大厅办理有关手续(上诉状6份)。诉费缴纳方式与案件受理诉讼费相同。 七、案件判后答疑。 案件判决后,当事人在办理上诉手续时,可同时到立案大厅判后答疑窗口,联系办理答疑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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