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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躲猫猫” 强制执行速还款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13日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谢谢法官!没有你们的执行保障,我真不知道这么多年的欠款什么时候可以还给我们。”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儿子一边道谢,一边将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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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因当事人生活特别困难,对多年前尚未执行到位的执行终本案件表达不满,以激进方式表达诉求的典型案例。考虑到该案情的特殊性,烟台开发区法院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牢牢把握“公正”这个根本要求,积极回应“效率”这一人民群众期盼,把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心间,打通司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兑现的“最后一公里”,让公平正义在“最后一公里”换挡提速。

  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董某、王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于2006年6月27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某一次性向张某某支付赔偿金贰万元后,张某某同意剩余案款102099.61元只向董某主张,由董某自行承担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不再追究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责任,因被执行人董某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张某某同意,法院对该案作终结本次执行结案处理。       

  由于当时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之子有一定经济能力,故此案直至2022年之前张某某一直未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本案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申请执行人张某某作为本案的受害人,发生车祸时头盖骨粉碎性破裂,破裂骨碎片在脑中至今无法取出,常年卧床丧失劳动能力,其儿子近几年也患上重度抑郁症、重度焦虑症,现在生活十分困难。2023年2月7日,张某某儿子情绪失控,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门前告地状,后被公安人员带离,法院执行干警在与其接触后,了解了他的实际困难并决定恢复执行。2023年3月9日,开发区法院执行干警联合当地社区民警蹲守3个多小时最终找到了被执行人董某并成功将其传唤至法院。

  经向被执行人董某调查了解到,判决书生效后董某将其名下位于烟台市蓬莱区某小区的楼房售卖了20万元,但未向申请人履行,涉嫌恶意转移资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对于这种情况执行干警积极向其释法明理,让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董某于3月15日将案款14万元交至法院,目前案款已向申请人发放完毕,至此一起以激进方式表达诉求的典型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民生案件做起,下一步,烟台开发区法院将久久为功打通群众诉求解决渠道,着力解决立案、诉讼、执行等环节难点堵点问题,切实维护好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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