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市法院清明“猎赖”执行行动战果丰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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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4月08日 | ||
清明小长假第一天,市法院抓住外出“老赖”回乡祭祖的有利时机,于凌晨4时30分开展院领导“一线领执”的“春雷行动”。 出发前,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涛进行简单动员:“昨天,我们海阳法院获得了‘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作为烟台法院系统唯一一个先进集体代表到现场接受了颁奖。这是对我们近三年来执行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执行干警的鼓励鞭策。但是荣誉代表过去,我们要以荣誉为起点,归零再出发。”随后,20余名执行干警分为3个执行小组,分赴旅游度假区、行村镇、辛安镇等开展执行攻坚行动。 “过清明节你们不放假?!”好几位长期躲避执行的“老赖”被执行干警们堵个正着,内心颇多不满。在行村镇桃林村,被执行人于某在睡眼惺忪中被堵个正着,于某因交通事故案件,标的额21000元,执行干警当场释法明理,敦促他尽快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在小纪镇黄崖村,被执行人辛某因抚养费案件,标的额7000元,承诺4月8日到法院调解;在辛安镇黄埠崖村,被执行人相某赡养费案件,标的额1476元,经过法院调和与父母之间的矛盾,当事人履行了赡养款,并且敦促其姐妹一起履行;在核电区北远牛村,被执行人李某交通事故案件,标的额21万,已履行11万,承诺尽快筹款;在凤城街道,被执行人姜某,交通事故纠纷,现已履行7万元,剩余部分与当事人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在东村街道和平村,民间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孙某、张某,夫妻关系,有还款意向,承诺凑钱还款;在方圆街道怡河新阁,被执行人包某,离婚纠纷,有还款意向,筹钱积极履行。 本次执行行动中,市法院共拘传长期躲藏被执行人2名,成功执行案款8500多元,执结案件2件,达成调解意向3件,取得了良好成效。“抓住清明时节有利时机,切实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线领执’,将解决执行难的决心转化为实际行动,达到良好执行效果。‘执行难’问题一日不解决,我们就一日不收兵。”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玉涛表示。 今年以来,市法院按照市委“解放思想,担当作为”的要求, 着力打造“一把手”和“头雁”工程,严格执行院领导“一线领执”制度,利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有利时机,带领执行干警多次开展“春雷行动”,以涉民生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为执行重点,重拳打击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下落不明长期躲避执行、隐匿转移财产、暴力抗拒执行等性质恶劣的“老赖”,扩大了执法影响力,兑现了群众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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