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阳发展十件大事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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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10月31日 | ||
各镇区街道党委(工委)、市直各部门: 为有效引导舆论,振奋市民精神,提升群众满意度,凝聚发展动力,定于从10月开始,开展2016年海阳发展十件大事征集评选活动。 现将《2016年海阳发展十件大事征集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发动辖区企业、单位及干部职工参与活动。 中共海阳市委宣传部 2016年10月24日 2016年海阳发展十件大事 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一、征集内容 凡在2016年全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中发生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群众关心关注的事件均可参与评选。 二、主办单位 征集评选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台、《今日海阳》报社共同参与。 三、方法步骤 征集评选活动共分五个阶段。 1、征集发动阶段(10月25日—11月15日)。征集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参与。 征集方式: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微博私信方式均可,单体提报数量不超过10件,每件大事要附200字左右简短文字表述。投寄地址:中共海阳市委宣传部新闻科C405室(海滨中路196号)、今日海阳报社(海政路44号);电子邮箱:hynews@163.com;微博:新浪“@海阳发布”官方微博;咨询电话:3222124。 2、信息汇总阶段(11月15日—11月20日)。将各方面提报的大事进行汇总整合筛选,初选出30件入围大事。期间,市内媒体对活动进展情况(群众参与、热点聚集、市民反响等)进行选择性报道。 3、公开评选阶段(11月20日—12月5日)。将入围的30件大事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发布,广泛发动各方面参与投票。投票主要分为社会投票和专题组投票两种方式,分值各占50%,最终按综合得票率确定“海阳发展十件大事”。 (1)社会投票。分为问卷投票(由今日海阳报社印制票样并汇总)和网络投票(海阳政务网专题页面、“海阳发布”官方微博以及“海阳理论超市”、“海阳广播电视台”和“今日海阳”微信公众号)两项。 (2)专题组投票。专题组由有关市级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 4、结果公示阶段。12月15日前,揭晓评选结果,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5、深化宣传阶段。12月下旬开始,组织市内媒体进行专题策划宣传,展现发展成就,提升群众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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