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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先锋”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5月04日

  平凡的“先锋”

  民二庭 孙子淼

  在我们每一个人身边,都有着许多普普通通、默默奉献的人。他们,虽不像党和国家树立的先进典型那样出类拔萃,优秀鲜活,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但这些先进人物是跟我们每一个人生活、工作、学习和战斗在一起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人和事,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他们的事迹或许平凡、简单,但对于我们来说,却更具有亲和力和示范性,也更让我们感动。

  我们民二庭的庭长宋雪英同志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她是在海阳法院成长起来的最普通的干部、最普通的党员、最称职的人民法官。三十多年来,她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努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促进社会和谐而努力工作,清正廉洁、锐意进取,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她从一名普通的书记员做起,立足本职、积极进取,逐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审判员。从事审判三十多年,她在铁面无私、严格执法的同时,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社会稳定作为司法审判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始终把群众放在首位,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她始终以忠为魂、以民为本、以责为先、以廉为重,是广大干警学习的楷模。

  是什么让她充满对职业的坚守,对工作的坚守?我想。那是因为在她的心中始终亮着一盏灯,一盏信念之灯。这盏灯坚定了她努力工作、锐意进取,服务人民的目标;这盏灯激励着她即使在身患严重的类风湿,承受着全身关节变形,腿脚肿痛难以走路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忘我地工作。

  刚刚退休不久的老法官姜琪洲同志也样一位平凡的奉献者。他身患七八种疾病,左眼近乎失明,却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一年办案326起,而且没有一起当事人上诉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在审判台上,他认真倾听原、被告双方的发言,神情专注,目不斜视。如果不是看到他那两鬓苍苍的白发,真的很难相信这个神采奕奕的法官,已经将近花甲之年。回到办公室,他抓紧时间伏案工作,认真写出一份份字斟句酌的裁判文书,他的左眼视力仅有0.025,已近乎失明,右眼视力也不好,患有白内障,经常流眼泪,却始终充满着工作的激情。近30年来,姜琪洲法官一直奋战在审判工作第一线,共审理各类案件1800多起,为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公平正义付出了大量心血和牺牲,交出了一份人民满意的答卷,赢得了人民给予的荣誉:他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政法干警、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又被烟台市中级法院授予“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我的身边,这样的法官,这样的榜样,还有很多。他们行走在我们身边,与普通的路人无异,他们就是我们普普通通的朋友,同事,师长……他们无意于荣誉,无意于名气,埋头苦干,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公正的含义。

  有位哲人说过“假若你失去的是金钱,所失甚少;假若你失去的是荣誉,所失甚多;假若你失去的是信念,那便失去了一切。”信念就好比那深埋大地的树根,它可以成就一棵树的伟岸身躯;信念就好比那奋发的翅膀,它可以成就一只鸟儿的搏击长空。我愿意学习他们,像他们一样树立坚定的信念。点燃信念之灯,让我们执著于既定的事业,用最饱满的精神投入每一天的工作,用最细心的态度做好每一件事情,用最美丽的微笑服务于每一位当事人,用最坚强的毅力战胜每一次困难。顺境时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安于享乐,不自我满足,在工作上精益求精,在业务上刻苦钻研;逆境时不气不馁,用崇高而坚定的信念,锤炼坚韧刚毅的品格,砺就百折不挠的意志,让艰难困苦成为通往成功之路的熔炉与摇篮。让我们点亮心中的那盏灯,让信念之光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指引我们穿过黑暗,到达幸福的彼岸。

  现在我们正在开展的“先锋在行动”,就是对我们身边这些奉献者的挖掘与表彰。社会需要正能量,人心都是向善的,不论何人都自觉或不就自觉地在向别人学习,最主要的是向身边的人学习。只是有的学得好的,有的学的坏的,学的好的,就能成为优秀者,学的坏的,就会成为社会上的“垃圾”,成为人民的罪人。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是从古至今社会发展的潮流,昔日孟母三迁,就是想让孟子向身边的好人学习,结果成就了大文学家、思想家孟子这个大儒。其实,向身边典型学习的事,我们一直在做,只是我们有时做得好,有时做得不好。当一个社会正气上升的时候,我们就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身边的先进人物就会得到社会的认可,人们就非常尊重这些英模人物;当一个社会沉浸在金钱至上的时候,虽也在表彰英模人物,但这时的英模人物就不太会被人们看得起,甚至会认为这些英模人物是“傻子”。开展“先锋在行动”宣传教育活动,就是努力形成“人人争先锋,处处有先锋,事事当先锋”的生动局面,打造以“以先锋引领、为实干加油”的整体合力,为推进全院各项工作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动力和队伍支撑。

  让我们一起向这些平凡的“先锋”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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