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说民法典】第十五期:孩子玩游戏偷偷充值,这钱要得回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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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13日 | ||
你家孩子放假在家都做些什么呢?除了学习,相信游戏绝对占用了大部分时间。那么下面这个场景,各位家长有没有遇到过?你又是怎么解决的呢? 说典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案例中的阳阳作为一名不满十八周岁的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七八千元的花费,数额也较大,可以认定为其不具备相应处分意识和能力,家长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如果不同意或不追认该行为,可以要求游戏公司退还。 针对案例中孩子的行为,首先,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的行为,为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小孩子对金钱的概念还不是很清晰,因此父母们一定要对零花钱数额把握好,该给的零花钱给,不该给的坚决说“不”。其次,不要在孩子的手机上绑定家长的银行卡,或者妥善保管自己的支付密码。最后,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通,培养孩子良好的兴趣爱好,尽量加强对孩子的陪伴,以免孩子沉迷游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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