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优化营商环境 > 媒体聚焦

【三强三优】高效调解化纠纷,跟踪履行促人和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近日,一起已调解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经过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判后跟踪促履行,督促被告主动向原告履行了付款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为表达对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纠纷的肯定与感谢,当事人老齐来到文登区法院,亲手将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和调解员手中。基本案情

  2022年5月,老齐与被告小刘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老齐将其房屋出租给小刘使用,租金2万元。合同签订当日老齐即将房屋交付小刘使用,然而小刘一直未支付租金。经多次催要无果,老齐无奈向文登法院提a起诉讼。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事实较为清楚,故将案件委派给驻院特邀调解员组织双方调解。通过调解员“背对背”调解与“面对面”协商,双方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督促履行“考虑到虽然调解比较顺利,该案在形式上也已经结案了,但是如果小刘没有按照协议履行付款义务,则调解协议就是一张空头支票,案件将来很可能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衍生新的案件,既会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又增加当事人诉累、浪费司法资源。”承办法官表示。因此调解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松懈,而是及时指导调解员持续跟踪案件进展,督促被告主动履行付款义务。在后续跟进的过程中,调解员发现如果不加干预,恐怕小刘很难在约定的期限内付款。调解员立刻对小刘进行释法说理,一是从诚实守信角度提醒小刘,合同违约已经有违诚信,如果连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也不履行,将彻底失信于人,今后在生意场上也会寸步难行;二是告知小刘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此敦促小刘尽快履行法律义务。通过调解员的反复督促、释明,小刘终于意识到履行法律义务的重要性,经过一番周转,在付款期限届满前凑齐了租金并主动支付给老齐。至此,案件得以实质性化解。原告老齐深知拿到租金不易,对案件结果非常满意,向承办法官与调解员送来锦旗表示谢意。

  群众利益无小事。长期以来,文登区法院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办案理念,用足用好驻院调解力量,把更多纠纷解决在成诉前的“最后一道关口”,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对调解案件的履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电话回访,督促案件自动履行,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同时,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关闭

版权所有:威海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8号 电话:0631-5224286 邮编:264200

鲁公网安备 371002020001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