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执亮剑第17期】震慑篇:拒不申报财产逃避执行?依法拘留!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5日 | ||
文登区一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还试图以不申报财产躲避执行最终受到法律制裁。近日,文登区法院对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王某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促使王某某慑于法律威严,最终同意支付欠付劳动报酬,让六十余名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 拖欠劳动报酬 依法判决 A公司从事水泥、水泥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王某某租赁A公司设备、场地等进行生产经营,并雇佣赵某等六十余人进行劳动。后赵某等人索要报酬时,王某某始终未支付。经开庭审理,文登区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支付赵某等六十余人劳动报酬。宣判后,王某某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赵某等人遂向文登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拒不申报财产 强制拘留! 执行立案后,文登区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责令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且故意不接听电话,拒不到法院申报财产。针对被执行人王某某无视生效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拒不到院申报财产的行为,文登区法院依法将其拘留。 最终,被执行人慑于强制执行威慑力,在文登区法院执行局、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欠付劳动报酬由王某某支付,镇政府主导向赵某等人分期发放。目前,本年度第一期款项已按期发放完毕。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威海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8号 电话:0631-5224286 邮编:26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