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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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公 告
邱云峰:
本院受理原告王苗苗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003民初144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原、被告离婚;2、婚生子邱远航随原告生活,被告依法支付抚育费;3、诉讼费由被告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19日8时30分、2020年7月20日8时30分、2020年8月19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若前次开庭已审理终结的,则此后的开庭安排自动取消。若还需开庭的,本院另行公告。不按期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承办庭:民一庭。
联系人:徐静静。
电话:0631-8801236
二○二○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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