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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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于晓龙:
本院受理原告成都律军风险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采用其他各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1003民初27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5163.8元;2、请求判令本案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承办庭: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
联系人:周力
电话:0631-8358176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当事人具体身份情况
于晓龙,男,身份证号371081199603179673,汉族,居民,住威海市文登区五龙街17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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