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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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公 告
王涛:
本院受理原告邢春霞与你及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现采用其他各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03民初277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举证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被告王涛支付原告劳务费8080元。利息自2017年1月起以8080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给付之日止。2、被告烟台华兴置业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在拖欠被告王涛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村法庭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承办庭:宋村法庭
联系人:栾哲元
电话: 8890679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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