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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鲁1003民初3359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与孙晓斌借款合同纠纷开庭公告
  • 作者:院研究室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1日

  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孙晓斌: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文登支行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详,采用其他各种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1003民初3359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孙晓斌偿还拖欠原告截至于2019年5月10日的借款本息等共计1383.57元(其中本金1300元、利息78.06元、本金罚息5.2元、利息罚息0.31元)、律师费1000元,以上共计2383.57元;二、判令被告孙晓斌偿还原告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计算方式和利率计算的利息(按实际还款日原告出具的贷款结清试算单确定的数额为准);三、本案的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孙晓斌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承办庭:立案庭

  联系人:郑佳

  电话:0631-880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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