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是很多年轻人上网聊天的必备软件。网络的虚拟性满足了人们的好奇心,壮大了人们主动与人交流的胆量,然而不法分子就抓住了QQ聊天的特点,利用QQ勾引少女出来见面,并实施犯罪活动。近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张某某强奸一案进行了判决。
2015年3月被告人张某某为实施奸淫目的,通过QQ聊天猎取未成年少女为侵害对象。一日张某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不满14周岁被害人赵某,经过长时间甜言蜜语的引诱,张某某逐渐的骗取了被害人赵某信任,先后两次与赵某见面对其实施了奸淫。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年。
法官建议,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容易受到侵害。网络是给我们创造一个崭新的自由平等的对话平台,借助这个平台可以缓释紧张情绪、交流思想、增进友谊,但是网络的背后毕竟是虚拟的,别有用心的人也就会打着交友的旗号图谋不轨,也就导致类似案件的发生。
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要倍加关爱未成年少女的成长,学校要加强对未成年少女的教育,监督其在校行为,教育其建立正确的交友观。家长要注意未成年少女的成长,尤其是女孩进入青春期以后,要经常留意女孩的变化,放学要按时回家,不在同学家过夜,加强管理和约束。同时教育未成年少女保护自己的一些方法。当受到犯罪分子侵害时,受害者要勇敢地站出来,指控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加强对未成年少女实施犯罪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