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周刊》:潍坊中院案例入选全国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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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7月15日 | ||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十起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典型案例。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作为我省唯一案例入选全国企业破产重整及清算十大典型案例。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是潍坊市第一家上市公司。近年来,因受整体市场环境及经营问题的影响,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及债务危机,面临退市的危险。经省法院、最高法院和中国证监会批准,潍坊中院裁定受理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潍坊中院坚持能动司法,创新司法举措,进行了有益和有效的尝试。如,创立了母子公司独立立案、统筹安排的重整模式;探索了以债务置换、债务承担方式对金融机构等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新模式;对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的出资人股票让渡方式进行了探索等。经过一系列探索实践,山东海龙重整成功,山东海龙股票正式复牌。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是潍坊中院受理的首起上市公司重整案件,是当时全国36家上市公司重整案中债权额最大、股东人数最多的重整案。通过成功破产重整,挽救了濒临倒闭的企业,维护了九万四千余名股东和近万名职工的切身利益,化解了大规模上访和中小股东集体追诉的风险,最大限度保全了金融债权,为维护金融环境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该公司亦成为当时全国上市公司重整企业中唯一一家主业不变、产品不变、没有进行资产置换、没有停产半停产而就地重生的企业,实现了政府、企业、股东、职工、债权人“ 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 《审判周刊》 1版 2016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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