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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不老志愈坚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30日

时光不老志愈坚

——记潍城区人民法院于河法庭庭长李爱玲

    二十七载筚路蓝缕、岁月变迁,褪去了她的青涩与懵懂;二十七载天平守护、无问西东,成就了她的坚毅与沉稳。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与潍城法院结缘,是从1994年12月开始,那时刚刚大学毕业的李爱玲还是个不过二十岁出头的小姑娘,怀揣着对神圣法徽的敬畏和对法官职业的向往,她坚定地叩开了潍城法院的大门,魂牵梦萦的法治梦就此落地生根。近三十年的风风雨雨、日日夜夜,她见证着潍城法院的成长,同样的,潍城法院也记录着她的青春。

    在此后的二十多年时间里,李爱玲常常会回想起初到法院的那一天。那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冬日早晨,拿着报到通知单进入法院大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栋旧式的四层小楼,木质的门窗,粗糙的地面,老式的桌椅,“那个时候在我眼前不断打转的就是三个问号:我该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会做什么?”这个并不起眼的小楼就正式成为了她告别象牙塔的新开始。

    那时的法院只有案件类型的简单分类,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明确区分的办理程序,李爱玲的工作就是每天跟着老法官送达、调解、记录、开庭、判决……渐渐地,她的身份从书记员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就这样一点一滴串联起了这二十多年。

“始于初心,成于坚守”

    1999年,28岁的李爱玲正式被任命为审判员,自此,她与民商事案件的缘分就正式开始了。谈及这些年的感受,李爱玲总是会说起她第一次走上法庭、敲响法槌时油然而生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在审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时,原告是一名外地人,其丈夫因交 通事故不幸身亡。丈夫本是家里的顶梁柱,却因这场意外身亡,对原告而言,无异于天塌地陷,原本在事故责任认定上就对交警部门的认定结果不服,加之被告方不积极主动赔偿,案件诉至我院后,原告情绪十分激动,对法院和法官极不信任,认为法院一定会存在地方保护,会对她不公平。为了营造声势,开庭时原告与众多亲戚同时到庭要求旁听,李爱玲作为主审法官,充分发挥了女性法官耐心细致的特点优势,在庭审过程中给足原告情绪缓冲时间,通过以情释法、寓情于法,对原告方提出的疑点一一进行了查实,并在庭后多次到交警部门调查取证,案件判决后,双方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该案判决生效后,李爱玲又坚持向被告释法析理,最终被告及时将赔偿款交到了法庭,原告来领赔偿款时,特地从老家带来了特产和礼品,并对当时的行为表示了歉意。李爱玲在婉谢了原告的好意后告诉她:“作为女人,你的心情我十分理解,请你相信,作为一名法官,不论面对谁,我们都会始终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一视同仁,秉公办案。礼物请带回去,回去一定照顾好孩子。”看着原告满意的眼神,李爱玲感到了由衷的自豪,也更加坚定了她公正司法的决心和信心。

“因为热爱,所以执着”

    2015年1月,根据院党组安排,李爱玲来到了望留法庭任庭长,人民法庭50%以上的案件都是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类案件,这些琐碎的矛盾纠纷似乎听起来都是小事,却构成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日常。

    2020年,李爱玲审理了一起种植大棚农户在劳动过程中因村里安装的电线短路导致触电受伤的案件,村委与电力部门不断推诿扯皮,意图逃避责任。为了查清事实,弄清楚触电的地点和原因,让受害者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李爱玲不顾数九寒天的风雪,反复在事发地点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希望能为案件取得尽可能多的第一手证据。她的付出得到了双方的认可,一件原本矛盾重重、无法调和的案件最终案结事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李爱玲办案时常常提醒自己的一句话。2019年以来,李爱玲共审理民商事案件590件,调撤率33.43%,简易程序适用率90%以上,裁判文书上网率125%,所结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她先后被授予“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平安潍坊建设先进个人”“潍坊市巾帼建功标兵”“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巾帼建功十佳标兵”“潍坊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回首这近三十年的法院生涯,李爱玲说,“其实时间很漫长又很短暂,漫长到皱纹爬满眼角,却又短暂到过往犹如昨天。真的很庆幸,我能成为一名法院人,虽然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没有叱咤风云的光辉岁月,但对得起肩上的天平肩章和头顶的熠熠国徽。未来,我会始终铭记初心:牢树为民情怀,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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