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成本非常高 “拒执”前先算算账
依法严惩失信人 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下)
违法成本非常高 “拒执”前先算算账
(原载:寿光日报)
法律在所有社会规范中具有最高权威,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必须得到遵守和履行。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加大敦促力度,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法院判决,可在具体工作中,偏偏有的被执行人视法院裁判如儿戏,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有的与执行法官“躲猫猫”,有的非法转移财产,有的甚至以威胁、暴力等各种手段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拖延执行。藐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后果如何?咱不妨先来算算违法“成本”。
企业信用曝光,生意没得做
“刘总,咱下一步的合同签订再延一段时间吧!”日前,某企业负责人刘某接到合作方的信息,本来约定一周内就要签订的合同竟然一拖再拖,而已经提交到银行的贷款申请也被暂时搁置,一头雾水的刘某托人打听才知道,企业因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失信信息被登在了报纸上,多家合作单位对企业实力和诚信提出了质疑,生意面临危机。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当时刘某的企业为他人借款提供担保,后来因债务人拒不还款,债权人到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刘某的企业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因当时资金周转困难,对法院的判决没有在意,如今企业因未自动履行法院判决,在《寿光日报·法院在线》栏目发布的敦促履行通告中曝光。白纸黑字,信息被曝光,对企业的影响太大,刘某慌了神,赶紧联系债务人,在法院主持下与债权人积极协商,部分履行了担保义务,并拿到债权人不再追究其担保责任的和解协议书,才最终将损失降低到了企业可承受的范围。
破解执行难,市法院提前谋划,对已经生效的裁定、判决早介入早准备,主动联系当事人,督促其自觉履行法院裁判。并在《寿光日报》连续发布《关于敦促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的通告》,在媒体上对案件当事人“喊话”,收到良好效果,不少当事人主动还款。
信息循环被“晒”,丢人丢到家门口
东城全福元大屏幕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循环播出,不时有人驻足观看:“这人我认识,生意做得不小,竟然是‘老赖’,以后少打交道”……某小区公示栏前,张贴着一张“敦促履行告示”,邻居们指指点点:“快看,这人是咱们小区的,就住在我们单元,自己住着好房子,开着豪车,咋就不还人家钱?”……市区内9块公共场所电子屏幕、26处公交站点宣传栏,每天循环播放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有图有真相。同时,根据失信被执行人的户籍信息,市法院“分镇街、分片区”张贴敦促履行公告曝光,在涉案当事人住宅社区发布、张贴《敦促当事人履行裁判义务告示》,充分利用熟人社会的道德约束,倒逼他们主动履行。
据悉,目前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公共场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1000余人次,媒体专栏曝光失信被执行人2300余人次。自“曝光”信息发布后,不时有失信被执行人找到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裁定、判决义务,而问及原因,他们回答出奇一致:信息被曝光,丢人!
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吕汉庆表示,下一步,法院将在村庄、小区和健身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申明亭”,张贴大型公告,曝光拒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照片,让邻居、亲戚、朋友认清他们“不诚信”的真实面目,敦促案件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义务。
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敦促公告、失信曝光、惩戒规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当事人不仅丢人丢份、寸步难行,更逃脱不了司法强制措施的制裁。为维护法律权威,捍卫法律尊严,9月9日凌晨,市法院启动代号为“秋收”的百日执行会战。9日当天组织第一次集中行动,强制传唤到庭40人,当庭履行8人,剩余32人全部被司法拘留,后又有19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达成和解协议,提前解除司法拘留。
涉金融执行案件作为百日执行会战的打击重点,9月22日凌晨,市法院集中全院执行干警,组织了金融专项执行行动,强制传唤了33名被执行人到庭,当庭履行8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25名案件当事人全部被当庭司法拘留,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
主动履行裁判义务,成本最低
曹某长期从事海鲜贩卖,定点到某水产批发门市部王某处进货,3年来先后拖欠货款5200余元,经数次催要拒不偿还。王某无奈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曹某偿还货款、支付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曹某仍然不偿还货款,甚至停用原手机号码玩起了失踪。依当事人申请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强制传唤曹某到庭,鉴于其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依法将其司法拘留15天。在第一次司法拘留期满释放后,准备再次启动司法拘留程序时,曹某表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此时,原本仅5200余元的货款,加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迟延履行金、司法拘留体检费、生活费及拘留期间经营收入损失,加起来已经接近1万元。
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马效红介绍,法院判决、裁定生效后,当事双方就具备了法定的权利和义务。一审裁判文书送达后,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则证明当事人服从或认可裁判,裁判文书即生效。裁判生效后,法院一般给予5-10天的自动履行期,旨在给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充分且合理的履行义务时间。此时,主动履行裁判义务,成本最低,最合算,也最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