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巡回法庭开进农村 司法接地气农村扬正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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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7月27日 | ||
寿光巡回法庭开进农村 司法接地气农村扬正气 去年以来,寿光法院依托司法职能作用,秉持“融儒学入司法、植文化于桑梓”理念,实施举乡贤、立村约、敦教化,推广建设“申明亭”申明旌善,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为美丽乡村建设构筑安定有序的法治屏障。 审理一案、教化一片、治理一方,巡回法庭开到村子里 今年上半年的一个上午,纪台镇某村的村委会大院里挤满了人。寿光法院胡营法庭的法官来了,在村委会组建了临时法庭,现场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为了清楚地旁听审判,许多村民提着小马扎早早地来到村委会。开庭时,村委会大院坐得满满当当。 原告刘某今年87岁高龄,丈夫已亡故,她没有经济收入,要求两个儿子为其解决居住和养老等问题,但两个儿子以分家不公平为由一直互相推诿。在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原告刘某决定起诉两个儿子,要求法院判其履行赡养义务。 庭审持续了1个多小时,办案法官从法理、人情的角度向被告讲解了“赡养老人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定义务,赡养老人没有借口”的道理,法官的话引起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共鸣。最终,刘告孙某的两个儿子均表示愿意帮其解决居住问题,并承担原告刘某的生活费等。 村主任直夸这个庭开得好,他说:“这个事在村里闹腾了半年多了,法官来村里开庭,现场说法,把事实一摆、道理一拉、法律一讲,双方都服气,事情很快就解决了。”以前总觉得法律离自己很远,没想到法院开庭开到了家门口,法院最后给这个事定了性,不管有什么理由,不赡养老人就是不应该,就是违法。“巡回开庭也教育了全村的人,道理讲明白了,村里的正气也树起来了。”村民说。 近年来,寿光法院选择有影响、有代表的涉农案件,把庭审现场“搬”到村里,将法律“送”到田间地头,把庭审开成了普法和教化课,让村民在旁听中受到感染和教育。“我们巡回法庭虽然有些简陋,但普法、教育效果不亚于正规庭审。对很多村民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进入法庭近距离接触法律,庭审过程中确定的法律准则、社会规则、儒学传统,注定将深刻影响到旁听的村民、他们的家庭和乃至整个乡村,法院司法贴近农民、融入乡村,有利于推动乡村法治建设和传统文化复兴。”寿光法院胡营人民法庭庭长刘师贤说。 “申明亭”在农村落地生根,让乡邻看清“老赖”真面目 “蔺法官你好,我是孙家集街道的赵某某,我这就去交钱,你快把法院‘申明亭’上的曝光信息给撤下来吧,我实在是丢不起这人了!”1个月前,寿光法院执前督促组蔺吉春接到了孙家集街道被执行人的电话,当天下午,赵某某来到法院将5万元执行款如数缴纳。 去年开始,寿光法院在多个镇街设立“申明亭”,张贴“黄榜”和“红榜”告示,曝光当地不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当事人的名单、信息和照片,同时标注承办法官的联系方式,以便其及时履行。赵某某的个人信息,正是被张贴在孙家集街道的一处“申明亭”的“红榜”上。 赵某某在孙家集街道办事处附近开了一家店铺,因欠王某5万元货款一直未还,后王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赵某某给付货款,但赵某某一直未履行。随后,寿光法院将赵某某的信息和照片,张贴在孙家集街道办事处附近的一处“申明亭”曝光台上,部分村民得知后,一时间在村里传的沸沸扬扬,这让赵某某颇感压力,“丢人、难看”不说,店里的生意也受到了影响,为此他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 “快来看,这些人欠钱不还被曝光了”,“申明亭上还有我们村里的一个人”……5月16日上午,正值纪台赶大集,在纪台镇政府附近的“申明亭”旁边,不少来赶集的村民正驻足观看“黄红榜”,不时指指点点、议论纷纷。“黄红榜”如同照妖镜,照出了失信被执行人“道貌岸然”的外表下“不诚信、不守法”的原形,看到的村民无不拍手称快。 据了解,“申明亭”是法院借鉴明朝在乡里读法明理、彰善抑恶的做法,在寿光全面铺开建设的,意在乡间辨善恶、知美丑,以期法德并举、共治乡村。目前,已建成13个,且正与市文明办协作,将申明亭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在全市村庄、小区、集市和健身广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合,建设更多的“申明亭”。借助“申明亭”这个平台,寿光法院结合当地农村风土人情,选取农民身边鲜活事例,以普法漫画、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弘扬传统,营造法治乡村的氛围,用法治理念和传统文化扮靓美丽乡村。 推举司法乡贤、讲好儒学故事,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司法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最基础的阵地,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传承的根基。当前,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日益丰富和改善,但是,农村治理和建设未能有效跟进,致使矛盾纠纷频发多发。特别是由于传统文化与伦理道德观念淡化、宗亲思想缺失、血缘纽带断裂,个体经济环境下的村民之间相对既往缺乏沟通和互助平台,乡村自治能力和村民自律意识弱化,直接影响到矛盾纠纷的平和解决与社会关系的稳定和谐。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美丽乡村建设,既要靠良法,又要靠善治,既要靠法治,也要靠德治。去年以来,寿光法院立足乡村中国的实际,坚持文化教谕和司法引导并举,实施举乡贤、立村约、敦教化,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建设道德法治的美丽乡村。 “古代多有乡绅,他们感劝乡里、维持风化,使当地礼让风行,是文化传统的传承和乡村自治的主力。我们选取‘乡贤’,就是选出村民心中德高望重的人来担当法院的诉讼联络员、人民陪审员、诉讼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发挥他们接地气、顺民意的优势,在解决农村基层矛盾中发挥重要作用。”乡贤在调解家事、邻里、土地、宅基地等纠纷等案件时,能够“用传统的儒学故事教化乡村”,“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话去司法”,在平衡利益冲突、防止矛盾激化、定分止争、修复当事人社会生产生活关系等方面发挥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据统计,婚姻家事、承包经营和借贷信贷纠纷是当前寿光农村最具普遍性的纠纷,寿光法院针对三类纠纷分别倡导和、谦、信的传统美德,发挥“乡贤工作室”优势作用,加强诉外化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当前,各人民法庭正与一批重点村居基层组织协作,融合现行法律规定与“人道酬善、家道酬和、商道酬信”的传统美德,汲取传统伦理道德精华与乡村治理所需法规,订立乡规村约,推进乡村自治和村民自律,从根本上减少家事、经营和信贷纠纷。侯镇人民法庭庭长郝新堂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向侯镇政府提出司法建议,提议规范村规民约,得到了积极的答复,正着手准备修乡约、立村规,恢复乡村自治能力。 寿光法院拓展司法职能,推动乡村治理,以公平法治引领道德养成,以传统文化滋养法治精神,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乡村治理建设卓有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一个成功范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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