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众日报、共产党员网、天津网
上大学时,因为学的是法律专业,所以就想着在毕业后能够到法院工作,做一回“包公”,断一断难案,扬一扬清名。那时,法院在我心中是庄严神圣的地方。
1991年大学毕业,我如愿以偿分配到了寿光市人民法院。到法院报到的那一天,映入眼前的景象让我感到了意外甚至吃惊:一座普通而又简陋的办公楼,一个兼做审判庭的小礼堂,一个小传达室,还有为数不多的几间办公室,办公室里摆放着陈旧的办公桌椅。这就是人民法院吗?我的心底生出了一丝失望。
因为从事司法调研工作,工作一段时间以后,我对法庭设置有了初步的了解。那个时期派出法庭的设置原则是“一乡一庭”,全县有34个法庭,当时有一句顺口溜:“一个庭长一个兵,兵还是个临时工”,来戏称法庭的工作人员组成。每个法庭只有一名审判员(指庭长)和一名书记员(指临时工,并且兼着司机),负责处理一些简单案件,但如果案件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需要从附近法庭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合议庭。有了这些初步的印象,我产生了想到法庭看一看的想法,看看这些不常见面的同事们是怎样工作和生活的。
很快,一个到法庭调研的机会使我走遍了全县34处法庭,所到之处我看到,法庭的办公场所是极其简易的平房,干警们的生活也异常的清苦。对此,我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受,因为这份清苦大大超出了我的想像,缺资少物不说,有些法庭的办公房竟然还不如老百姓的住房。在与同事们的交谈中,我了解到,虽然当时法庭一年的案子不多,但由于受交通、通讯条件的限制,当事人不到法庭应诉的情况时有发生。为了及时、公正地处理纠纷,审判员与书记员往往是采取走近当事人的方法,到当事人的住所地开庭审理案件。早出晚归成了家常便饭,有时为了案子,常常误了饭点,饿肚子不说,有的同志还得了严重的胃病。他们还介绍说,法庭工作人员的家绝大多数在法庭驻地,县城里没有住处,有时为了打印法律文书,还得赶早去法院机关,要不然得找个旅馆住下等第二天再办。了解到这些情况,我暗自庆幸留在了机关,法庭条件也太苦了,已经完全颠覆了自己在大学时对法院工作的憧憬!在那一段时间里,对法庭的这种感受留在了心里,挥不去,抹不掉,有时晚上梦到自己下法庭时就会被惊醒,好像落下了“法庭恐惧症”。
1995年,法院决定在县城盖宿舍楼,法庭工作人员的脸上都充满了欣喜和笑容,我知道,那种笑是发自内心的,是期盼已久的。同时尝试打破原来的设置格局,以三至五处乡镇辖区为点设置一个中心法庭,并筹资用于法庭的硬件建设,法庭的办公、食宿条件有了极大的改善。好像一夜之间,8处法庭全都盖起了独门独院的楼房,每个法庭都设立了小菜园、小伙房、小图书室、小健身室、小娱乐室。据说当时在建法庭时,有的乡镇还主动要求在他们的政府所在地设置法庭,发生了抢建法庭的故事。但这时候,我仍然怵于法庭的清苦,没有勇气到法庭去一试身手。
当然,面对着法庭建设的日新月异,我也在内心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为什么其他同志能够安身于法庭工作,而我作为法院的年轻有生力量却有畏难怕苦情绪?平时看着身边步履轻健、神清气爽的法庭“新生代”法官们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似乎读懂了他们——他们可能什么都没有,但他们有一颗“司法为民”的圣洁之心。
1998年底,法院进行人员调整,我主动要求到法庭工作,接过了为法庭建设奉献青春的接力棒。现在,我们寿光市法院的法庭建设有了大幅度的跨越,功能齐全的审判庭,整洁漂亮的办公楼,现代化的交通工具,自动化的办公设施一应俱全,法庭的现代化建设已成为一大亮点,其中,城郊法庭被授予“全国十佳法庭”称号。肖扬等最高法院的原领导曾先后到我们这里专门视察法庭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也使我们受到了极大鼓舞。在“到法庭去,为最基层人民群众服务”口号的激励下,同事们都争先恐后要求到法庭工作,尤其是年轻的同志更是向往到法庭接受锻炼。
虽然我现在已离开法庭岗位,回到了机关上班,但在法庭工作与生活的那段日子让我至今不能忘怀,因为我知道,法庭曾是我寄存法律情结、升华司法理念的“家”。
(通讯员:谷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