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纪检监察工作实现“单一责任”向“多重责任”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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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3月27日 | ||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突出正本清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司法腐败行为零容忍,努力促进法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为法院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障。 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班子带头作用 一是开展廉洁司法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等内容,不断增强廉洁司法的自觉性。通过上党课、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干警消除认识误区,增强忧患意识。组织干警家属家庭助廉恳谈会、未婚青年廉政座谈会等多项专题活动,开展全员廉政培训,院长对全体干警进行廉政建设集体谈话,通过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算好“五笔帐”,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一岗双责责任书》,完善考评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全院范围内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齐抓共管氛围。在去行政化改革的同时,加强审判管理,严格控制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批权,防止审判权的“任性”行使;严格班子成员的抓党风廉政建设之责,认真履行好选人用人之责、正风肃纪之责、源头预防之责、领导支持之责、表率示范之责,强化对干警的规范管理,实现监督检查常态化。 三是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五加一”专项治理工作,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制定公务出差规定,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全面清理了超配公车、超标办公用房,普遍压缩了“三公”经费,共清退多占办公用房7100平方米,“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2%。严格公车管理制度,规范公车、警车使用,取消班子成员的专职公务专车和司机,杜绝“车轮上的腐败”。组织各类会员卡零持有申报,建立干警婚丧嫁娶事宜审批制度等,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政治任务。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格规范法官司法行为 一是增强廉政监督的主动性。从审判执行、委托鉴定、司法查控等重点岗位和窗口部门入手,着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于不符合廉政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案件干预全程留痕,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是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潜规则”。出台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划定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法律工作者交往的“禁区”;制定鉴定拍卖规则,防止中介组织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提供虚假鉴定和证明材料,切断“利益输送”;实行回访当事人制度,纪检监察部门随机回访案件当事人,督察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落实情况,破除司法“潜规则”。 三是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把履职与问责相结合,完善《岗位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现纪检监察与法官考评的衔接,决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橡皮筋”。坚决执行《审务督察制度》,把各项廉洁自律规定、法官审判作风等情况纳入督察范围,着力解决久拖不决、久拖不执问题。制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办案规程》,加大对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案件的处理力度,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一查到底。去年以来,先后查办电话投诉案件38件,查办各级转来投诉案件23件,及时澄清了事实、保护了干警,发挥了良好的惩戒警示作用。 三、持续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建设。纪检书记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法院具体事务。成立由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审委办等人员组成的审务督察领导小组。纪检组长带领审务督查领导小组对干警工作纪律、庭审规范、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等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察小组对审务反映情况登记造册,定期通报,审务督察情况列入年终综合考核。认真落实审务督察制度,通过到审判庭、人民法庭、调解室等办案场所进行暗访,对全院裁判案件的卷宗进行抽查等方式,督查是否存在办案拖拉、超审执期限以及执法违纪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党组,并限期整改落实。去年以来,已开展审务督察7次。 二是加强内部监督约束。实行监督同步结案制度,主审法官在结案前填写公正办案监督卡并报监察室,监察室通过回访当事人等对公正办案情况进行了解,作出公正办案结论并签名。主审法官收到监督卡后,才能对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建立实行随机抽取案件回访机制,纪检监察部门每季度随机抽取案件对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回访,听取他们对法官执法执纪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做到见人、见事、见意见,今年已对60件审执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了回访。实行年度述廉制度,一般干警在部门对公正司法情况进行述职,部门同志进行评定,中层干部向全院干警述廉,接受全院干警民主测评。 三是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着力加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积极探索诚信司法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对诉讼服务、司法公开、司法诚信的评判权,全面接受当事人对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配合开展专题调研,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积极推进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建设,专人负责青州新闻网“民生在线”咨询、建议和投诉等,受理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反映法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对存在的问题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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