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三优】联动发力 刑民双解:让司法升温,让矛盾降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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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5日 | ||
近日,青州法院妥善审理一起同村居民间的故意伤害案件,承办法官运用“四联”工作法,通过与镇街、村委的联调联动和多次调解,融合法理情,促成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达成赔偿谅解,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矛盾纠纷也得以有效化解。 案情回顾 2023年12月的一天早上,刘某甲在村路口将未成年人刘某乙拦住,用脚踹踢刘某乙的腹部,刘某乙用手阻挡时,右手被踢中受伤。经鉴定,刘某乙右手第3掌骨完全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后刘某甲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并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案件的起因是,刘某甲的儿子与刘某乙是同学,几天前两人发生矛盾,刘某甲觉得自己儿子受了欺负,就打了刘某乙。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事后刘某甲家曾去看望刘某乙,但在商议赔偿过程中,两家又起冲突,刘某甲的父亲还在刘某乙家车库门前挖沟、堆土,导致矛盾加剧。 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在仔细翻阅案卷后,认为一纸判决不能实现案结事了,如果矛盾特别是赔偿问题不能解决,事后可能还要再打民事官司,两家可能会激化矛盾、结下仇怨。 不能把仇怨延续到下一代,法官决定尽其所能地进行调解。 2025年1月15日,本案第一次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甲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差距过大,而且都在气头上,未能达成调解。 随着春节临近,法官想趁着这一时机进村调解,为此,法官邀请了熟悉情况的社区书记、村委会人员共同参与。1月24日,第二次调解在村委会进行。法官劝说双方趁着年关把事了结,好安稳过年、开启新年,但双方的差距还是不小。为此,法官对赔偿问题和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明理,劝说被害人一方考虑实际损失和刘某甲的经济状况,劝说刘某甲从照顾家庭、陪伴教育孩子的角度出发,尽可能通过赔偿谅解争取缓刑。社区书记和村委会人员也从邻里和睦、互帮互助的角度进行劝解。在大家的联合调解下,双方的差距逐步缩小。经过一下午的调解,刘某甲表示回去认真考虑,也趁着春节找亲友借钱凑一下。 春节过后,法官于2月8日组织双方在法院审判庭进行第三次调解。有了前两次的调解基础,此次经过将近1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刘某甲按协商数额向被害人一方赔偿,并取得谅解。 次日,本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甲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一年。经过法官的悉心耐心调解,本案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 刑事审判中不免会遇到因邻里、土地、家庭等民事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此类案件往往纠纷根源比较复杂,系由于情绪冲动所致,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青州法院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和司法为民宗旨,以实质性化解矛盾为目标,因案施策,切实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让审判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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