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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执有潍?小案不小办】执行护民生 和解显温情——青州法院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近日,青州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以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促使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6年1月,赵某驾驶轿车行至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拐弯的杨某相撞,致使杨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两人负同等责任。后经鉴定,杨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同年12月,法院判决赵某赔偿杨某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执行干警调查,除了那辆肇事的二手车,未查到赵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那辆二手车连交强险也没有,相当于废铁价。在此情况下,案件作了终本处理。

今年杨某申请恢复执行,但不能提供财产线索,考虑到这起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没有直接驳回其申请,而是设法帮申请人查访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多方打探,执行干警得知赵某这两年在村里当“菜经纪”,应该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于是,依照流程将案件恢复执行。

4月19日,执行干警在确认赵某在家后,一大早赶到其家中,将没来得及出门的赵某拘传到法院,向赵某讲明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告知赵某,如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摄于执行压力,赵某表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但这两年行情不好,手头没那么多钱,希望与对方协商处理。

后经执行干警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杨某一方减让了部分赔偿款,赵某通过手机转账后,又找人凑了一部分现金,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涉民生案件多是数额不大的小案,但件件关乎民生、连着民心,面对新形势下群众对执行工作“公正与效率”的新期待,青州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努力寻求最优解,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近日,青州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击,以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促使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2016年1月,赵某驾驶轿车行至路口时,与驾驶电动车拐弯的杨某相撞,致使杨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两人负同等责任。后经鉴定,杨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同年12月,法院判决赵某赔偿杨某9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杨某申请强制执行,但经执行干警调查,除了那辆肇事的二手车,未查到赵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那辆二手车连交强险也没有,相当于废铁价。在此情况下,案件作了终本处理。

今年杨某申请恢复执行,但不能提供财产线索,考虑到这起案件属于涉民生案件,执行干警没有直接驳回其申请,而是设法帮申请人查访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通过多方打探,执行干警得知赵某这两年在村里当“菜经纪”,应该有了一定的经济能力,于是,依照流程将案件恢复执行。

4月19日,执行干警在确认赵某在家后,一大早赶到其家中,将没来得及出门的赵某拘传到法院,向赵某讲明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告知赵某,如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将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摄于执行压力,赵某表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但这两年行情不好,手头没那么多钱,希望与对方协商处理。

后经执行干警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杨某一方减让了部分赔偿款,赵某通过手机转账后,又找人凑了一部分现金,当场履行完毕。

至此,该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涉民生案件多是数额不大的小案,但件件关乎民生、连着民心,面对新形势下群众对执行工作“公正与效率”的新期待,青州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努力寻求最优解,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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