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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陈年旧案终执结,倾力执行暖民心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1月19日

1月18日,年关将至,申请执行人郝某在女儿的陪同下,驾车60多里路来到青州法院,只为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手写的感谢信亲手送到执行干警手里,以表达对执行干警的感激感谢之情。

这是一起发生于2004年的案件。郝某之子受雇于桑某驾驶集装箱托盘车,2004年7月,其在途中停车检修车辆时,车辆倾倒致使其死亡。当年9月,青州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被告桑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18402.48元,扣除垫付的2900元,尚应赔偿余款115502.48元。

判决生效后,因桑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郝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执行过程中,由于涉事车辆流拍,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同意在评估价的基础上,以车辆抵扣赔偿款72173.50元。对于余款43329元,执行干警想方设法进行查找,但一直未再查到桑某有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

对于该案的执行,执行干警一直没有放弃,但几经查询,仍是没查到任何财产,而被执行人桑某也表示,在其用车辆抵扣赔偿款后,便很难有其他收入了。

申请执行人一开始表示理解,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产生出不满情绪,并怀疑执行干警找借口搪塞、消极办案。执行干警也曾多次传唤桑某,桑某开始还配合,但后来也产生了抵触情绪:我又没钱,找我有什么用?

时间来到2022年,该案的执行终于迎来了转机,执行干警查到桑某名下有一处房产,随即对房产进行查封,并通知了桑某。桑某表示该房产不是他的,而是朋友挂在他名下的,但桑某提供不出任何证据。

考虑到房产价值远高于赔偿余款,不到万不得已,实在没有必要拍卖房产。于是,执行干警联系双方协商处理。桑某最初很不配合,执行干警多次耐心地进行释法明理,并特别说明,如果达不成和解协议,而赔偿余款又得不到支付的话,就只能拍卖被查封的房产。

此后,经过一次次的沟通,桑某的思想开始有了松动,表示愿意尽可能地履行赔偿义务。

2023年1月16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桑某一次性支付赔偿余款及迟延履行金共计89000元,该案一次性处理完毕。当日桑某便将钱款打到法院账户,次日钱款即过付给郝某。

   该案几经周折,终于得以执行完毕,也让郝某多年的心事也得以了解,相信执行干警努力的付出和成果会让郝某一家人在这个冬天感受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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