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云飞处正义归——写在马彩云五七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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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3月31日 | ||
彩云之殇一直是我心头之伤。今天是彩云的五七。按照我们家乡的说法,彩云之魂灵会在今天作别人世间,或是转世投胎,或是化作西天的云彩……人间已是三月天,珞珈山落樱缤纷,彩云今天一定会徜徉花海,花间的彩云,没有了案牍劳形,她定能衣袂飘飘舞姿轻盈了。 感念彩云,实出于兔死狐悲,物伤其类。作为一名女法官,我曾在基层法庭工作过三年,其间处理过大大小小民事纠纷几百起,“感谢当年不杀之恩”这句话虽言之过激,却非言过其实。曾经承办过的贺某女起诉贺某男离婚纠纷一案,现在想起来才感觉后怕和万幸。贺某男这个小伙看上去一表人才,但是却性格怪僻,行为过激。第一次贺某女起诉离婚,小伙竟然直接骑摩托车到贺某女家拔下油箱盖倒出汽油就要放火,幸好被路过的群众制止了。贺某女第二次起诉离婚时是带了农药到法庭的,直言说:“如果这次再判不离,我就直接在死在法庭。”而贺某男则威胁说:“至死不离,如果判离我就杀掉她们全家。” 我记得刚进法院时,经常听到、看到的名言警句就是:“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十次犯罪所造成的危害还要严重,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败坏了水的源头”。他时刻提醒我要公正审判,守正不阿。而我现在想说的是,“一个特殊的当事人,比十个普通的当事人造成的后果还要严重,因为多接待十个普通当事人不过是增加了法官的工作压力,而恰巧接待一位特殊的当事人则会影响法官的一生甚至是牺牲了法官的生命。”如果在贺某这起离婚案中,有一方因为我的判决做出了极端的行为,可能我这一辈子都不能释怀,我的法官生涯也将终结。我在这个案子审理期间多次与被告沟通谈心,遗憾的是我始终无法说服男方,为了社会的稳定,我再次判决不准予原被告离婚。而贺某女之所以没有当庭喝药,原因竟是别人的悲剧。我后来了解到,她们村也有一对男女青年,因感情不合,到地方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两人协议离婚,原本是好说好散,可谁都没想到男方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离婚当天下午,女方在卧室收拾衣物时,他一时冲动,从客厅里摸起一把手果刀,直接将女方刺死在卧室里。听说此事后,贺某女默默接受了判决结果。虽让人唏嘘,但也让人感恩,我没有一年400多起案件的压力,也没有遭遇穷凶极恶的当事人,我们比彩云幸运。正在央视热播的《小镇大法官》,引起社会不同阶层的热议。作为一部田园法制轻喜剧,有的人看到的是一个基层法官对法治梦想的默默坚守,对人民群众的赤子情怀;有的人看到的是一个土的掉渣的形象,中国法官的尴尬;还有的人直言,用这样的闹剧演绎法官的办案直接是对司法威严的亵渎。而我却觉得,这是千千万万个基层法庭和千千万万个基层法官的本色出演,我也曾漫山遍野到田间地头寻找当事人了解案情,调查取证;我也曾为了一张存单的归属,翻山越岭,深入农家小院作婆媳俩的思想工作;我也曾在送达开庭传票时,遇到被告醉酒冻死家中的场景……这些都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发生在每一位法官身上的事,虽然不是每一个法官都像林永健饰演的王德忠法官那样能够用语言打动人心,但我们每一个同事,都在自己的岗位上尽职尽责,勤勉工作,只为了守护心中那份公正。现实生活毕竟不是电视剧,现实中我们处理的案件及遇到的当事人比电视剧中的更加复杂多样。我们的法官也总是在穷尽情理、道理仍不能说服当事人后才依法作出判决,面对判决书,仍有很多当事人不能理解判决理由,作出非法律的曲解,比如人情,比如权力,比如交易,比如金钱……然后有个别的当事人会采用非法途径将怒火引向法官,比如上访,比如上网,比如威胁,比如纠缠,比如杀人……彩云就是这样倒下的,倒在罪恶的枪口下,更是倒在无知之下。所谓无知者无畏,正是出于对法律的无知,才会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感到无畏。因为无知,人大代表咆哮公堂,殴打律师,把人民赋予的权利作为违法的特权;因为无知,大学教授恶意诽谤,污化彩云,偏引了公众舆论毁灭了自己职业形象;因为无知,司法同行,职业律师,公然诬告陷害法官,毁损的何止是法律的颜面?彩云没有白白牺牲,彩云飞处正义归。你听到了吗?那些来自老师、同学、同行、同事的声音,他们控诉罪行,他们悲切怀念,他们更是呼吁我们法治社会的到来。“关于马彩云法官牺牲,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明确的。关于加快建立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中央有顶层设计,在2016年我们也会作为一个重点加快有关制度的落实。”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在接受北京青年报关于司法改革的采访时谈到。一个法官用生命换来千万法官的职业保障,于彩云而言,也是她愿意看到的吧,因为她曾用诗歌表达了这样的志愿:“请给我一炷香的时间,好让我踏着天路,偷回天书,造福人间。” 逝者已矣,生者如斯。让我们踏着先烈的足迹,挺胸昂首在建设法治强国的大道上。 作者系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刘艳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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